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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清朝纏足風氣有多盛?看這些觸目驚心的貴族婦女纏足舊照片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纏足給婦女帶來嚴重的痛苦。

清朝入主中原後,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的纏足風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順治二年起就下詔禁止,康熙元年又詔禁女子纏足,違者罪其父母。

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了,康熙七年,王熙奏免其禁,於是民間又可以公然纏足了,旗人女子也紛紛仿效。

到了乾隆時,多次降旨嚴責,不許旗人女子纏足,於是在旗女中此風稍斂,

但漢人卻越來越為小腳癲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