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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從十七歲到二十七歲,我們的擇偶觀發生了怎樣的變化?

隨著年紀的改變,我們的擇偶觀也在變化。年少時的我們,喜歡的那個人會有英俊的/美麗的皮相,而長大後,我們更關注對方的素質與品德。情人眼裡出西施,和有情人在一起,

陰天也是晴天,下雨也是下雪,生氣是撒嬌,吵架也成了打情罵俏。

可是成長固然可貴,年少也不能相忘於江湖,那,十七歲與二十七歲,我們的擇偶觀發生了怎樣的變化呢?

十七歲:他學習時的認真,運動時的專注很吸引人。

二十七歲:他為我洗手作羹湯時很暖心。

十七歲:他的外貌是能得到我喜歡的最大資本。

二十七歲:溫柔體貼,勝過人比花嬌。

十七歲:愛到最美是陪伴。

二十七歲:一份好的感情,是在我做其他事情時,也能讓我覺得安心。

十七歲:只要你在身邊,我可以什麼都不要。

二十七歲: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十七歲:喂!你快來哄我啊!

二十七歲:沒關係。

十七歲:我需要你能陪我玩,能逗我開心······

二十七歲:合拍就好。

十七歲:風花雪月,紅酒玫瑰。

二十七歲:柴米油鹽醬醋茶。

最後——

時光給我們打下成熟的印跡,卻讓我們留下了關於青春的美好回憶。從十七歲到二十七歲,我們經歷了高考、升學、畢業、工作,從迷茫到意志堅定,從少年到青年,我們放棄十七歲的選擇,是因為二十七歲的我們已經意識到,

成熟的意義不是我們對未來另一半的選擇,而是對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