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拆遷,這些時候千萬不能等
就像食物具有保質期一樣,維權也是講究時效性的。
申請聽證期限
集體土地上有兩次重要申請聽證的機會,分別為:
1、在征地報批前,發佈征地預公告之後,被征地所在村村集體或者村民如對征地用途、範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以及安置途徑有不同意見的,
2、征地報批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後,村委會、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如對該方案有不同意見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自公告張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市、縣級國土資源局提出。
評估期限國有土地上必經程式,集體土地上如評估可參考適用。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規定,
綜上,兩個“10日”,是被徵收人在評估環節尋求法律救濟的關鍵期限。
申請資訊公開的答覆期限《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中明確規定,
如果被征遷人依法申請公開徵地批文或補償安置方案,相關機關在法定期限內不予公開或者逾期公開,均可以追究該機關不作為責任。
1、提起覆議期限:根據《行政覆議法》的相關規定,被征遷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覆議;但是法律規定覆議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
2、覆議機關審理期限:《行政覆議法》規定,覆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覆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少於六60日的除外。
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如果權利受到侵犯,被征遷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但是如果被征遷人不服覆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覆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起訴。如果覆議機關逾期不作出決定的,可以在覆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由以上兩部分可知,權利受到侵犯時有兩種救濟途徑:一是覆議,二是訴訟。直接覆議的期限是60日,直接起訴的期限是6個月,覆議之後再起訴的期限是15天。所以京平律師在此提醒廣大被征拆人,如果遇到違法斷水、斷電、斷路等逼簽行為、房屋被違法強拆、土地被違法強佔或者農作物被違法強挖的行為,一定要把握好上述期限,及時地啟動相應的救濟程式。
依據相關法規規定,在補償決定規定期限內不搬遷或者在限期騰地期限內不交地,又不覆議或者訴訟的,政府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即在收到徵收補償決定書或者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這兩項文書後一定要提高警惕了,一旦法院作出了強制執行的裁定後,通常只能拿到原本不理想的補償,此時再想維權提高補償難度極大,風險極高。
遇到征地拆遷時,被征遷人一定要對上述期限予以熟識。一旦權利受到侵犯,在相應的期限內可以及時地諮詢專業律師,這樣才不至於錯過法律的維權期限。所以要想拿到合法合理的補償,在相應的期限內行使自己的權利才是正解。
推薦閱讀:行政覆議申請期限
各地拆遷補償標準
被征遷人收到這兩樣東西,就要提高警惕了!
那麼多人陷入拆遷誤區,原來都是因為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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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但是如果被征遷人不服覆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覆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起訴。如果覆議機關逾期不作出決定的,可以在覆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由以上兩部分可知,權利受到侵犯時有兩種救濟途徑:一是覆議,二是訴訟。直接覆議的期限是60日,直接起訴的期限是6個月,覆議之後再起訴的期限是15天。所以京平律師在此提醒廣大被征拆人,如果遇到違法斷水、斷電、斷路等逼簽行為、房屋被違法強拆、土地被違法強佔或者農作物被違法強挖的行為,一定要把握好上述期限,及時地啟動相應的救濟程式。
依據相關法規規定,在補償決定規定期限內不搬遷或者在限期騰地期限內不交地,又不覆議或者訴訟的,政府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即在收到徵收補償決定書或者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這兩項文書後一定要提高警惕了,一旦法院作出了強制執行的裁定後,通常只能拿到原本不理想的補償,此時再想維權提高補償難度極大,風險極高。
遇到征地拆遷時,被征遷人一定要對上述期限予以熟識。一旦權利受到侵犯,在相應的期限內可以及時地諮詢專業律師,這樣才不至於錯過法律的維權期限。所以要想拿到合法合理的補償,在相應的期限內行使自己的權利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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