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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縣兩鄰居吵架,直接潑糞!真幹的出來!

舒城農婦崔某與鄰居吵架,不但闖入其家中店面,還將糞便往其身體、物品上潑灑,該鄰居氣憤自訴其刑事責任並要求賠償損失,獲得了法院的支持。

(網路配圖)

近日,安徽省舒城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審理,一審判決被告人崔某犯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賠償自訴人暨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財產損失22488元。

據悉,陳某與崔某均系舒城縣某村住戶,房屋相鄰,雙方因相鄰關係曾多次發生矛盾。

2016年6月21日,

陳某與崔某丈夫柏某因土地使用權糾紛經當地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協議,內容為陳某支付柏某土地使用權補償款15000元,柏某於農曆7月15日左右將自家與陳某房屋較近的廁所拆除。

同年9月5日下午,陳某從家中二樓陽臺扔下瓦片落至崔某家戶外廁所,正在如廁的崔某認為陳某系故意而為,遂從廁所舀取糞便潑灑至陳某家一樓手機店面、麵包車、陳某身體等處,陳某心生憤恨,

遂持鋼管擊打崔某,致其肩部受傷。

事發後,經群眾報案,被告人陳某在案發現場經公安機關民警口頭傳喚到案,接受調查,後被行政拘留十五天。

該村組織人員代為對陳某手機店面被污染的地面、牆壁、傢俱等進行清理,更換受損卷閘門、玻璃門,共花費14655元。

2016年11月3日,經法醫鑒定:崔某右肩胛骨骨折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2017年4月陳某被判故意傷害罪;並賠償崔某各項經濟損失25269.33元,

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2017年1月17日陳某以崔某犯侮辱罪向法院提起自訴,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以侮辱罪追究崔某的刑事責任,並賠償各項損失計208389元。根據當地派出所現場拍攝的原始照片中可以辯認的受汙損物品,經與現存原物比對,確認自訴人陳某因崔某的潑糞行為而受到的各項經濟損失共計28110元。

法律提示:

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本案中的崔某公然對他人潑灑糞便,情節嚴重,已觸犯法律,構成侮辱罪。

提醒:

與人相處發生矛盾,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採取過激行為,傷人傷已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