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縣兩鄰居吵架,直接潑糞!真幹的出來!
舒城農婦崔某與鄰居吵架,不但闖入其家中店面,還將糞便往其身體、物品上潑灑,該鄰居氣憤自訴其刑事責任並要求賠償損失,獲得了法院的支持。
(網路配圖)
近日,安徽省舒城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審理,一審判決被告人崔某犯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賠償自訴人暨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財產損失22488元。
據悉,陳某與崔某均系舒城縣某村住戶,房屋相鄰,雙方因相鄰關係曾多次發生矛盾。
2016年6月21日,
同年9月5日下午,陳某從家中二樓陽臺扔下瓦片落至崔某家戶外廁所,正在如廁的崔某認為陳某系故意而為,遂從廁所舀取糞便潑灑至陳某家一樓手機店面、麵包車、陳某身體等處,陳某心生憤恨,
事發後,經群眾報案,被告人陳某在案發現場經公安機關民警口頭傳喚到案,接受調查,後被行政拘留十五天。
該村組織人員代為對陳某手機店面被污染的地面、牆壁、傢俱等進行清理,更換受損卷閘門、玻璃門,共花費14655元。
2016年11月3日,經法醫鑒定:崔某右肩胛骨骨折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2017年4月陳某被判故意傷害罪;並賠償崔某各項經濟損失25269.33元,
2017年1月17日陳某以崔某犯侮辱罪向法院提起自訴,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以侮辱罪追究崔某的刑事責任,並賠償各項損失計208389元。根據當地派出所現場拍攝的原始照片中可以辯認的受汙損物品,經與現存原物比對,確認自訴人陳某因崔某的潑糞行為而受到的各項經濟損失共計28110元。
法律提示:
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提醒:
與人相處發生矛盾,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採取過激行為,傷人傷已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