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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獨生子女沒法繼承父母房產?老人最好提前立好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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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獨生子女而言,不存在還有其他兄弟姐妹和自己爭遺產的情況,所以不少人覺得自己繼承父母遺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何來不能獨自繼承父母房產一說?說起來確實是理所應當的事情,但事無絕對,有時候即使獨生子女也沒辦法全部繼承父母遺產,在一些情況下,七大姑八大姨都可以來分房子!獨生子女要想全額繼承將受到各種阻撓!

案例分析:

王女士的父親在五年前去世,

留有一套房子,一直由王女士母親居住。去年母親病逝後,王女士就想著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時被拒,理由是原房屋所有者沒有立下遺囑確定該房產的繼承者。由於王女士父親過世時奶奶健在,王女士的奶奶有四個兒子,所以奶奶這裡有4個繼承人。大伯大娘在奶奶過世前已經過世,大伯大娘有兩個兒子。三叔三嬸都還在,家中也有兩個孩子。
按照規定,其大伯大嬸、以及他們的孩子都有權利繼承分割該房產,若他們沒有放棄該房產的繼承權,王女士是不能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的。

看到這裡,你明白在沒有遺囑的前提下順利全額繼承父母遺產有多困難了吧?因為我國的繼承法規定,

遺產的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法定繼承關係中排在第一順序繼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沒有立遺囑,那就按法定繼承處置遺產。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第二順位繼承不得繼承;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由第二順位人繼承。正是因為如此,王女士才會出現三姑六婆都來分遺產的情況。最終,王女士的財產繼承份額是8/9,
王女士如果想要獨自繼承房產,除非找到其他的繼承人,讓他們一起到公證處聲明自願放棄繼承,辦理繼承公證書。

其實想要解決這個麻煩很簡單,上了年紀的老人最好提前立好遺囑。在我國,遺囑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錄音遺囑五種形式。

公證遺囑是最具法律效力的遺囑。而且大家應該改變對遺囑的偏見,不要認為提前立遺囑是不吉利的行為,事實上父母去世後,親屬爭搶遺產的糾紛不在少數,老人最好提前立好遺囑,這樣將會給子女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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