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談提升基層經辦服務能力:推行政府購買服務
資料圖:76位先心病等患者抵京接受免費救助。
民政部於9日舉行第四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
蔣瑋說,《意見》從五個方面提出了明確任務和要求。
首先,加強視窗建設。要求各鄉鎮、街道要設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視窗,加快健全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建立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理等制度,優化工作流程。
第二,落實經辦人員,
這裡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在《意見》裡面重點強調了縣鄉兩級,大家也知道,社會救助政策審核審批主要在縣鄉兩級,所以政策對象認定得准不准、政策是不是有效落實了、困難基本生活保障得好不好,
《意見》特別規定,現有社會救助工作人員不足的地區,可鼓勵社會力量承擔相關工作,由其向縣級民政部門、鄉鎮(街道)、村(社區)或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派遣工作人員。
第三,發揮村居委會的作用,要求各地按照“費隨事轉”原則支援村(居)委會做好社會救助服務工作,同時探索建立村級社會救助協理員制度,村(居)委會幹部是直接和困難群眾接觸,
第四,加快資訊化建設。要求加強社會救助管理部門之間的資訊共用機制,實現社會救助資訊互聯互通、資源共用共用,提高核實救助申請救助物件的能力。這一方面是提高社會救助物件認定的精准性,
第五,加強人員培訓。要求各地切實增強基層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的“四個意識”,提高政策執行的規範化、專業化程度,確保執行社會救助等民生保障重大決策部署不打折扣、不走樣,確保各項救助政策落實到困難群眾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