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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5種情況可以不去上學 上班遲到也不會扣工資

紅色預警信號圖示

極端天氣下,家長該不該繼續送孩子上學,

學校應該對在校學生採取哪些保護措施?當颱風來襲或是遭遇暴風雪,用人單位能不能扣工資?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浙江省應對極端天氣停課安排和誤工處理意見(試行)》(簡稱《意見》),對人們普遍關注的這些問題都有了明確回答。

學校何時可以選擇全天停課

《意見》所稱極端天氣種類主要包括颱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和霾。目前,《意見》適用於浙江省內市、縣(市、區)氣象臺發佈颱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和霾紅色預警信號(以下稱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期間實施停課安排、開展誤工處理等活動。

其中,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發佈時間不同,家長和學校應該採取的措施也不同。根據《意見》,各地當日上午6時前當地氣象臺發佈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且在當日上午6時仍維持,區域內托兒所、幼稚園、中小學校(以下統稱學校)應于當日全天停課。

未啟程上學的學生不必到學校上課;上學途中的學生應當主動採取安全避險措施;在校學生應當服從學校安排,學校應對在校學生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而如果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是在當日上午6時以後至學校上課前發佈的,學校要靈活安排教學活動,一般不安排上新課,並對延遲到校(含未到校)的學生不作遲到(缺課)處理。

此外,在校上課期間遇到發佈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

學校可繼續上課,並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放學前1小時內遇到發佈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或有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維持的,學校可提前或延遲放學,並應在確保學生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安排學生離校。

因極端天氣誤工不算遲到缺勤

上班族遭遇極端天氣該怎麼辦?對於很多人擔心的極端天氣下因誤工被扣錢甚至被開除的情況,

《意見》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從保護職工安全角度出發,事先制定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期間的工作安排,明確推遲上班、提前下班、復工等規定,並告知職工。

當地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期間,對應區域內除必需在崗的職工外,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地點、工作性質、防災避災需要等情況安排職工推遲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並確保在崗及因天氣原因滯留單位的職工安全,

為其提供必要的防護設施、裝備等。

今後,職工(除必需在崗的外)在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期間誤工的,用人單位不得作遲到、缺勤處理,不得扣減工資福利,不得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抵補誤工時間,不得以此為由對誤工者給予紀律處分或解除勞動關係等。

浙江要求,教育、人力社保、安監等部門要按照《意見》對學校、用人單位保護學生、職工安全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各市、縣(市、區)可結合本地氣象災害發生特點,確定適用於本地停課安排、誤工處理的極端天氣種類和預警級別。此外,對於《意見》所指極端天氣外的其他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其應急回應措施按照《浙江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及其他相應專項預案執行。

各市、縣(市、區)可結合本地氣象災害發生特點,確定適用於本地停課安排、誤工處理的極端天氣種類和預警級別。此外,對於《意見》所指極端天氣外的其他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其應急回應措施按照《浙江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及其他相應專項預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