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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況!玉林一市民證件齊全卻建不了房!記者調查後發現……

【摘要】證件齊全卻不能建起房屋,玉林的文先生頗為苦惱,因鄰里糾紛,他家房屋遲遲無法順利建起,鄰居不願協商,想起訴維權卻被告知起訴應由鄰居提起。

(圖文無關)

文先生稱,他家房屋與鄰居家間相隔一條35釐米寬的排水通道,兩家房屋都屬上世紀80年代建起的舊房,2006年鄰居家拆舊建新,但鄰居未按原先的地基建設,新建好的房屋比之前寬了不少。2011年危房改造,文先生家裡舊屋也面臨重建,然而建好地基後,卻遭到鄰居阻撓。

文先生稱,一開始遇到鄰居阻撓時,當時家裡正好有喜事,按照玉林的習俗,喜事不宜動土建房,重建就停工一段時間,之後家裡陸續有事,就一直耽擱至今。沒想到幾年過去,鄰居依然阻撓重建。

文先生稱,鄰居稱文家房屋壓了他家的地基,堅決不讓建房,但自己家的房屋重建依照舊址建設,沒有超出原有範圍,土地證可以證明,重建也已經取得准建證,符合規定。溝通無果,

文先生請來社區、土管所工作人員幫忙協調,然而幾次協商未果。

文先生想通過法律維權,然而諮詢後卻得知,起訴應當由被侵權人起訴其佔用土地,換句話說,是應由鄰居起訴自己侵佔其房屋,因自己沒有佔用到鄰居的住宅面積,鄰居也沒有起訴,事情一時變得無解。

記者從社區工作人員處瞭解到,文先生與鄰居家的房產證、舊房實體都符合規定,均未侵佔到對方房屋面積,

雙方矛盾因與舊房地基的建築方式有關,此前根據本地習俗,建房習慣留三層地基,鄰居何先生認為當年老宅建起時,文家就已經壓了他家地基,如今文先生重新建房,必須退後。

何先生也曾提出退讓條件,要求文家同意雙方房屋間35釐米排水通道歸其所有,但不知為何之後反悔,如今何家提出,文家建房必須挖開舊地基,若地基相壓必須退後建房並賠償損失。工作人員幾次調解,

因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未果。

鄰居不願協商,叫工人建房時鄰居又不斷阻撓甚至驅趕,有證在手卻無法重建房屋,文先生不知怎麼辦才好。

11日7日,文先生來電尋求律師幫助。

對此,律師是這樣說的▼

梁軍律師事務所梁承勇律師解答

若文先生所述屬實,其重建房屋合法、手續齊全,那麼鄰居不能制止,這種情況下制止行為屬違法,文先生可採取合法手段,針對不同的違法制止行為採取不同的法律手段,

如對方不斷阻撓的,文先生可以對方阻撓為由,起訴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若鄰居暴力制止的,文先生可報警處理。鄰里糾紛應以協商為主,建議雙方各退一步,先以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再起訴維權。

責編:劉子揚|主編:劉海東

玉林新聞網 玉林日報社新媒體中心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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