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重磅!澳洲移民出新規了!申請資料造假,即將面臨10年禁申!

注意注意!

澳洲移民局出新規了!

遞交申請材料時,老鐵們可要多多檢查一下……其中,材料的真偽可是非常重要哦,因為……你們繼續看吧……

據澳媒報導,澳大利亞政府即將執行新移民管理條例:

如果申請人遞交的簽證資料存在錯誤,或具有誤導性資訊,10年內將被禁止申請移民。

所以說,藝高人膽大的老鐵可要注意了,鋌而走險帶來的後果,現在來看,有點嚴重……

那麼,這個新規定什麼時候開始執行呢?通常來說,澳洲政府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嘛~

這樣想的老鐵也注意了!因為!新規定即將馬上執行……

沒錯,據報導,《2017年移民法修正案》,即《2017年第4號議案》,將於2017年11月18日生效,其中針對部分移民法規做出了調整。

2017年11月18日!

最近遞交過或者打算遞交材料的老鐵,記住這個日期啊,因為根據現行的公眾利益準則(PIC)4020條款,曾提供錯誤或誤導性資訊的申請人,將在1年內無法申請簽證!

而在今後,這一期限將延長至10年,這意味著曾提供錯誤資訊,

或者有過簽證詐騙行為申請人,

很可能,

將在10年內被禁申。

澳洲移民部表示,新規定的目的是防備通過撤銷簽證申請的方式,規避法規的申請人。

目前,比如他們發現,有些移民申請人,一旦被澳大利亞移民部懷疑涉嫌簽證欺詐後,即會撤回申請,

待1年的追溯期結束後,便會再次提交申請。

這樣玩來玩去,移民局這次怒了……

所以根據新條例,在過去10年裡曾向澳大利亞移民部、移民審核仲裁庭及行政上訴仲裁庭提供造假資料的申請人,或有可能因不符公眾利益準則條例規定,而被禁止申請長達10年。

除此之外,澳洲移民部方面還表示,提供造假簽證資料的申請人,也很有可能向其他部門提供造假資料。

他們認為設立這漫長的10年審查期是“必要、合理、適當”的,該條款可以保護簽證系統框架的完整性。

辣麼,如果萬一不小心提供了錯誤的資訊,而被冤枉成造假怎麼辦捏?

憋急,針對簽證申請人是否故意提交造假文件的問題,澳洲移民局將行使自由量裁權進行判斷。

也就是說呢,如果簽證申請人,並非有意提供虛假或錯誤的資訊,就會“從輕發落”,不會遭到拒簽……

呼,看完之後,真會捏把汗,今年澳洲移民局真的太“勤快”了,新政策一個接一個出,期待下次來點好消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