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價值相當的兩家人,為什麼繳的稅卻相差了一套160㎡的房子?
前幾日,房地產稅傳出最新進展,立馬出來一大堆專家學者發表各種見解。其中葉檀女士寫的一篇文章中拋出了一句沒頭沒尾的結論,"把房地產資產壓到家庭資產的50%以下,
先不談把房子壓到家庭資產的50%以下對於現階段的我們來說有多盟困難,只說房地產稅和家庭資產結構有什麼關係?
因為買套房子變成百萬負翁的極端例子就不說了,在大部分的家庭,房子占家庭總資產的比例都在70%以上,
舉個例子,一個4口之家,住在北京;同樣一個4口之家,住在南昌。
假設兩家目前的淨資產都是500萬。
另外一家在南昌的,在紅穀灘購有3套房,平均每套價值120萬(平均每套80平米),另外有其他資產140萬。
我們來預算一樣兩個家庭要為市值差不多的各自的房產繳納多少稅。
那麼北京的4口之家,總共可免征的面積正好是80平米,那麼也就是說他們不就繳納即將開徵的房地產稅。
而南昌的4口之家,家庭總共的居住面積是240平米,減去80平米的免征面積,仍舊有160平米需要繳納房地產稅。
兩戶人家的房產價值相當,但是需要繳納的房地產稅卻相差了一整套160平米的房子。兩戶家庭的資產結構比例差不多,一個房產占比80%,一個房產占比72%,都屬於很高的比例了。
可見房地產稅和家庭資產結構並沒有什麼關係。
從上面這個例子也可以看出來,此次推出的房地產稅確實不在打壓房價,房價的高低和房地產稅的徵收關係不大,而是和名下房子的數量大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