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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魚大量死亡?或非缺氧,非投毒,非污染中毒,而是死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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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水產養殖產量已經連續多年居於世界第一位,但是高產量基本上是由於更大養殖面積和更高的養殖強度帶來的,而這樣的後果是為了維持這樣的產量。為了控制養殖病害的發生,就必需使用較多的藥物。當前,漁藥在我國水產動物的病害防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與此同時,相當多的生產者對漁藥知識的膚淺,

對藥物的科學使用及停藥期的忽視,往往導致水產品藥超標問題,漁藥使用不當,還將引起魚塘大規模死魚,養殖戶損失慘重。在此,提醒各位養殖戶要科學、安全、合理使用藥品。這裡有一份魚類敏感的24種藥物和漁藥配伍禁忌知識表,請收藏。再說提醒大家一定要慎用漁藥!

1

菊酯類殺蟲藥

水質清瘦,水溫低時(特別是20℃以下),對鰱、鱅、鯽毒性大;如沿池塘邊潑灑或稀釋倍數較低時,

會造成鯽魚或鰱鱅魚死亡。蝦蟹禁用。

2

阿維菌素溶液

按正常用量或稍微加量或稀釋倍數較低或潑灑不均勻,會造成鰱和鯽魚的死亡。海水貝類在潑灑不均勻的情況下,易導致死亡。

3

含氯、溴消毒劑

當水溫高於25℃時,按正常用量將含氯、溴消毒劑用於河蟹,會造成河蟹死亡,死亡概率在20%~30%。在水質肥沃時使用,會導致缺氧泛塘。

4

殺蟲藥(敵百蟲除外)或硫酸銅

當水深大於2米,如按面積及水深計算水體藥品用量,並且一次性使用,因藥物滲水深度一般不會超過2~3米,如果仍按實際深度計算用藥則會容易造成魚類死亡,概率超過10%。

5

氯硝柳胺

用於絛蟲治療有特效,但對魚類劇毒,注意把握好用量。

6

甲苯咪唑溶液

按正常用量,胭脂魚發生死亡;淡水白鯧、斑點叉尾鮰敏感;各種貝類敏感。無鱗魚慎用。

7

海因類含溴製劑

有效成分大於20%的,

在水溫超過32℃時,若水體內三天累計用量超過200克/(畝•米),會造成在脫殼期內的甲殼水生動物死亡。

8

菊酯類和有機磷藥物

除生物菊酯外,其餘種類不得用於甲殼類水生動物。

9

辛硫磷

對淡水白鯧、鯛毒性大。不得用於大口鯰、黃顙魚等無鱗魚。

10

碘製劑、季銨鹽製劑

對冷水魚類(如大菱鮃)有傷害,並可能致死。

11

一水硫酸鋅

用於海水貝類時應小心,有可能致死,特別注意使用後缺氧。

12

代森銨和代森錳鋅

不可應於鱖魚。代森銨用後易導致缺氧,使用後應注意增氧。

13

維生素c

不能和重金屬鹽、氧化性物質同時使用。

14

硫酸銅、硫酸亞鐵

貝類禁用,用藥後注意增氧,瘦水塘、魚苗塘適當減少用量;30日齡內的蝦苗禁用。魴、鱘、烏鱧、寶石鱸慎用。

15

硫酸乙醯苯胺

注意增氧,珍珠、蚌類等軟體動物禁用;放苗前請試水;魚苗及蝦蟹苗慎用。

16

大黃流浸膏

易燃物品,使用後注意增氧。

17

硫酸銅

不能和生石灰同時使用。當水溫高於30℃時,硫酸銅的毒性增加,硫酸銅的使用劑量不得超過300克/(畝•米),否則可能會造成魚類中毒泛塘。爛鰓病、鰓黴病不能使用。鱖禁用。

18

敵百蟲

蝦蟹、淡水白鯧、鱖禁用;加州鱸、烏鱧、鯰、大口鯰、斑點叉尾鮰、鱖、虹鱒、海水章魚、鬍子鯰、寶石鱸慎用。

19

高錳酸鉀

斑點叉尾鮰、大口鯰慎用。

20

陽離子表面活性消毒劑

若用於軟體水生動物,輕者會影響生長,重者會造成死亡。海參不得使用。

21

鹽酸氯苯胍

若做藥餌攪拌不均勻,會造成魚類中毒死亡,特別是鯽魚。

22

阿維菌素、伊維菌素

內服時,無鱗魚或烏鱧會出現強烈的毒性。

23

季銨鹽碘

瘦水塘慎用。

24

殺藻藥物

所有能殺藻的藥物在缺氧狀態下均不能使用,否則會加速泛塘。

附:漁藥配伍禁忌

在水產養殖過程中,注意漁藥配伍禁忌,對於提高藥物療效、減少毒副作用、降低用藥成本都非常重要。

碘及其製劑與氨水、氨鹽類混合生成爆炸性磺化物;與堿類生成碘酸鹽;與重金屬鹽類生成黃色沉澱;與硫代硫酸鈉、鹽酸氧化脫色;與生物鹼共用會變成藍色;與揮發油、脂肪油共用會分解失效;與鹼性藥物、抗膽鹼藥共用會使本藥物的吸收減少。青黴素與鹼性藥液混合逐漸失效;與酸性藥物分解失效;與氧化劑、高錳酸鉀、過氧化氫溶液混合失效;與重金屬鹽,如銅、汞、鉛等混合失效。

生石灰不能與漂白粉、鈣、鎂、重金屬鹽類、有機絡合物等混用。

漂白粉不能與酸類、福馬林、生石灰等混用。

高錳酸鉀與有機物如甘油、酒精等混合還原脫色失效;與氨及其製劑混合呈絮狀沉澱失效;與甘油、藥用鹽酸研磨時可爆炸。

新潔爾滅為季胺鹽類表面活性劑。不能與碘、過氧化鈉、氧化劑合用;不能與肥皂、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劑混合。

硫酸銅與氨溶液生成藍色沉澱;與鹽酸及其製劑生成暗褐色沉澱;與鹼性液體生成深藍色沉澱;放置過久或加熱呈黑色。敵百蟲不能與鹼性藥物一起溶解混合使用;溶液長久放置逐漸分解失效;與含磷農藥一起使用會產生拮抗作用失效。

轉載聲明

本文轉自【水花魚、中國水產頻道論壇】。如有版權問題,敬請聯繫wx@fishfir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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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和生石灰同時使用。當水溫高於30℃時,硫酸銅的毒性增加,硫酸銅的使用劑量不得超過300克/(畝•米),否則可能會造成魚類中毒泛塘。爛鰓病、鰓黴病不能使用。鱖禁用。

18

敵百蟲

蝦蟹、淡水白鯧、鱖禁用;加州鱸、烏鱧、鯰、大口鯰、斑點叉尾鮰、鱖、虹鱒、海水章魚、鬍子鯰、寶石鱸慎用。

19

高錳酸鉀

斑點叉尾鮰、大口鯰慎用。

20

陽離子表面活性消毒劑

若用於軟體水生動物,輕者會影響生長,重者會造成死亡。海參不得使用。

21

鹽酸氯苯胍

若做藥餌攪拌不均勻,會造成魚類中毒死亡,特別是鯽魚。

22

阿維菌素、伊維菌素

內服時,無鱗魚或烏鱧會出現強烈的毒性。

23

季銨鹽碘

瘦水塘慎用。

24

殺藻藥物

所有能殺藻的藥物在缺氧狀態下均不能使用,否則會加速泛塘。

附:漁藥配伍禁忌

在水產養殖過程中,注意漁藥配伍禁忌,對於提高藥物療效、減少毒副作用、降低用藥成本都非常重要。

碘及其製劑與氨水、氨鹽類混合生成爆炸性磺化物;與堿類生成碘酸鹽;與重金屬鹽類生成黃色沉澱;與硫代硫酸鈉、鹽酸氧化脫色;與生物鹼共用會變成藍色;與揮發油、脂肪油共用會分解失效;與鹼性藥物、抗膽鹼藥共用會使本藥物的吸收減少。青黴素與鹼性藥液混合逐漸失效;與酸性藥物分解失效;與氧化劑、高錳酸鉀、過氧化氫溶液混合失效;與重金屬鹽,如銅、汞、鉛等混合失效。

生石灰不能與漂白粉、鈣、鎂、重金屬鹽類、有機絡合物等混用。

漂白粉不能與酸類、福馬林、生石灰等混用。

高錳酸鉀與有機物如甘油、酒精等混合還原脫色失效;與氨及其製劑混合呈絮狀沉澱失效;與甘油、藥用鹽酸研磨時可爆炸。

新潔爾滅為季胺鹽類表面活性劑。不能與碘、過氧化鈉、氧化劑合用;不能與肥皂、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劑混合。

硫酸銅與氨溶液生成藍色沉澱;與鹽酸及其製劑生成暗褐色沉澱;與鹼性液體生成深藍色沉澱;放置過久或加熱呈黑色。敵百蟲不能與鹼性藥物一起溶解混合使用;溶液長久放置逐漸分解失效;與含磷農藥一起使用會產生拮抗作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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