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11日起,惠州輕微交通事故“e處理”,一拍搞定!

相信很多車主都有過這樣的經歷

“龜速爬行”了許久

才發現造成擁堵的

只是兩輛不願挪開的剮蹭車!

挪車?事故當事人委屈

萬一說不清楚了,咋整?

不挪?一堵幾公里

後面的的車主好鬱悶

咋辦?

小編今天告訴你

現在只要幾分鐘就可以處理好輕微交通事故了

實際上,惠州市機動車輛輕微交通事故快撤理賠工作於2012年開始試行,

2015年在原來運作的基礎上進行了升級改造,並于當年 4月28日在惠城區下角豐山建立了機動車輛輕微交通事故快撤理賠一站式服務站。該服務站運營以來,截至2017年10月,共處理輕微交通事故案件17300多宗。

最新消息!!!

為了進一步提高輕微交通事故快速撤離現場率

減少因此造成的交通擁堵和出警量

從2017年11月11日起

我市微信快處快賠處理平臺將升級為

“惠州事故e處理”線上服務平臺“

目前大家可以通過微信、短信兩種方式

線上處理輕微交通事故

發生交通事故後,只要打開手機微信按照提示拍照,

您就可以迅速把車挪到路邊,

把圖片上傳

繼續辦理事故定責、車險理賠等程式就可以撤了事故處理?就這麼輕輕鬆搞定!

廣大市民可通過關注“惠州交警”或“惠州保協”微信公眾號,110接處警短信推送的連結,兩種方式任選一種,

均可“一站式”處理“人未傷、車能動”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定責、保險理賠的事宜!尤其是當事人對事故責任無爭議的輕微交通事故,交警和保險公司人員均無需到場,只需幾分鐘,全部可由事故當事人通過手機自助方式辦理輕鬆搞定。

“事故e處理”平臺運作時間

每天早上7時30分至晚上19時30分(節假日照常運作),其他時間段由交警或保險公司現場處理。

短信版使用條件為

擁有可上網的智慧手機,當用戶未選擇微信版自行處理,在撥打110報警時,民警會向用戶手機發送一條短信,用戶點擊短信內“事故e處理”程式連結,開始處理事故;

微信版用戶

需提前或現場關注“惠州交警”和“惠州保協”微信公眾號,選擇 “事故e處理”模組處理.

惠州交警介紹

凡在惠州市惠城區、仲愷高新區發生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單方財產損失5000元以下、各方財產損失總額10000元以下的,均可由當事人自行協商,並通過“事故e處理”平臺處理。

適用“事故e處理”的輕微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同等責任和無責任三種。一方當事人有追尾、逆行、倒車、溜車、開關門、違反交通信號、未按規定讓行等情形的承擔全部責任,另一方(或多方)當事人沒有上述交通違法行為的,不承擔事故責任,各方當事人均有上述交通違法行為,且該行為與交通事故發生有因果關係的,均承擔事故同等責任。

如此好用的方式要怎麼使用呢?

小編已經為你簡單製作了使用流程

↓↓↓

短信版處置流程

1.事故當事人直接撥打“110”報警,“110”接警人員問明屬於“事故e處理”平臺範圍的,當場告知當事人可用“事故e處理”平臺自行協商處理,並將引導短信內容發至事故當事人的手機,同時將報警資訊按正常流程發給轄區交警大隊。

引導短信內容如下

“您所報事故為輕微交通事故,請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手機拍攝事故現場前、後45度角全貌、車輛及碰撞位置各一張相片後,與對方車輛一起移至附近不影響交通的地點,然後登陸‘廣東事故e處理’移動互聯網線上處理平臺(網址:http//t.cn/R9wyvZt)”,按照平臺指引與對方一起自助協商處理事故和辦理理賠手續。諮詢電話:0752-2129203、2309300。對當事人未按規定撤離現場導致交通擁堵的,將依法處以200元罰款;導致嚴重堵塞或者次生事故的,將依法處以1000元罰款,並可吊銷駕駛證。

2.當事人收到短信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用手機拍攝事故現場前、後45度角全貌、車輛及碰撞位置各一張相片。

3.各方車輛一起移至附近不影響交通的地點。

4.打開短信發送的網頁連結,登陸“e處理”平臺,按照平臺提示錄入相關信息,完成事故處理和理賠工作。

微信版處置流程

“惠州事故e處理”微信版和110推送短信的兩種模式其流程大同小異。

對於大部分有使用微信的用戶來說,建議優先使用微信版,操作簡單易懂。

對事故責任無爭議的,系統自動將生成的協議書以短信形式同步推送至各方手機上,當事人可下載和列印留存。當事人線上選擇對應的投保公司即可一鍵完成保險報案,進入理賠流程。

注意事項

發生適用“惠州事故e處理”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在拍攝現場照片後,應當立即將車輛挪至不影響交通的安全地點。

當事人不及時甚至拒不撤離現場的,交警部門依法對其違法過錯行為進行處罰。

造成交通擁堵的,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十六項之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後,不服從交警指揮,造成交通阻塞的,將處警告或者200元罰款”進行處罰;

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二款之規定:“在城市中心城區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即行撤離事故現場而未撤離,導致發生嚴重阻塞或者次生事故的,處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進行處罰。

焦點問答

小編都已經說了這麼多,可能依然有許多小夥伴兒有許多疑慮。小編這就為大家一一解答。

1問:是否事故雙方都要關注“惠州交警”微信並使用“惠州事故e處理”功能?

市交警支隊:只要一方使用“惠州事故e處理”功能即可。

2問:如何拍攝現場照片?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市交警支隊: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依照系統自動提示拍照圖例拍攝照片後即可撤離現場(單方事故3張,雙車及多車事故5張)。照片應當能夠清晰辨別機動車號牌號碼、車行駛方向前方、後方,以及碰撞部位。

3問:不用叫保險公司的人來看現場嗎?市交警支隊:輕微交通事故在當事人對事故責任無爭議的情況下,交警和保險公司人員都無需到現場,“惠州事故e處理”可線上辦理責任認定和理賠。如果對責任有爭議,可線上上請求交警部門作出責任認定指導意見,如對指導意見不認同的,則需報警處理。4問:發生了適用“惠州事故e處理”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是否一定要通過“惠州事故e處理”來處理?

市交警支隊:不是。當事人或車主可選擇報警處理,也可選擇通過“惠州事故e處理”處理。但不論選擇何種方式處理,發生適用“惠州事故e處理”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都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後,立即將可移動的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作進一步處理。否則,造成交通擁堵或次生事故的,交警部門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5問:通過“惠州事故e處理”定責生成電子協議書後,車主還需要走什麼流程理賠?

市交警支隊:車主還需要撥打保險公司24小時客服熱線電話告知已做“事故e處理”。

6問:通過“惠州事故e處理”線上服務平臺處理操作結束後,遇到責任方車主拖延或拒絕賠償時怎麼辦?

市交警支隊:市保險行業協會組織各保險公司建立“直賠”的工作機制,有責任方保險公司在有責方授權的情況下,在責任限額內按實際損失金額直接向無責任方賠付。

遇到有責任方車主拖延時,有責任方保險公司通過發函的方式告知有責方後,實施“直賠”。

另外,無責任方還可以直接到事發地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請求交警部門責成有責方賠償,有責方仍拒絕賠償的,交警部門可以將有責方的人員、車輛等資訊錄入系統,此後有責方人員、車輛在系統裡將會顯示“事故未處理”狀態,如果有責方不將事故處理完畢,將會影響其辦理涉及人員、車輛的車駕管業務。

7問:與外省市的機動車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也可以選擇“惠州事故e處理”來處理嗎?

市交警支隊:可以。只要機動車有投保(包括在外省市投保)就可以選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適用“交警線上一事故e處理”

⊙1、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及其它設施的。

⊙2、車輛未經檢驗合格的。

⊙3、車輛未投保交強險的。

⊙4、事故一方肇事逃逸的。

⊙5、車輛無號牌或臨時號牌,或涉嫌假號牌的。

⊙6、駕駛人無有效駕駛證或涉嫌持假證的。

⊙7、涉嫌酒駕或毒駕的。

⊙8、涉嫌保險欺詐的。

一方當事人有追尾、逆行、倒車、溜車、開關門、違反交通信號、未按規定讓行等情形的承擔全部責任,另一方(或多方)當事人沒有上述交通違法行為的,不承擔事故責任,各方當事人均有上述交通違法行為,且該行為與交通事故發生有因果關係的,均承擔事故同等責任。

如此好用的方式要怎麼使用呢?

小編已經為你簡單製作了使用流程

↓↓↓

短信版處置流程

1.事故當事人直接撥打“110”報警,“110”接警人員問明屬於“事故e處理”平臺範圍的,當場告知當事人可用“事故e處理”平臺自行協商處理,並將引導短信內容發至事故當事人的手機,同時將報警資訊按正常流程發給轄區交警大隊。

引導短信內容如下

“您所報事故為輕微交通事故,請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手機拍攝事故現場前、後45度角全貌、車輛及碰撞位置各一張相片後,與對方車輛一起移至附近不影響交通的地點,然後登陸‘廣東事故e處理’移動互聯網線上處理平臺(網址:http//t.cn/R9wyvZt)”,按照平臺指引與對方一起自助協商處理事故和辦理理賠手續。諮詢電話:0752-2129203、2309300。對當事人未按規定撤離現場導致交通擁堵的,將依法處以200元罰款;導致嚴重堵塞或者次生事故的,將依法處以1000元罰款,並可吊銷駕駛證。

2.當事人收到短信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用手機拍攝事故現場前、後45度角全貌、車輛及碰撞位置各一張相片。

3.各方車輛一起移至附近不影響交通的地點。

4.打開短信發送的網頁連結,登陸“e處理”平臺,按照平臺提示錄入相關信息,完成事故處理和理賠工作。

微信版處置流程

“惠州事故e處理”微信版和110推送短信的兩種模式其流程大同小異。

對於大部分有使用微信的用戶來說,建議優先使用微信版,操作簡單易懂。

對事故責任無爭議的,系統自動將生成的協議書以短信形式同步推送至各方手機上,當事人可下載和列印留存。當事人線上選擇對應的投保公司即可一鍵完成保險報案,進入理賠流程。

注意事項

發生適用“惠州事故e處理”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在拍攝現場照片後,應當立即將車輛挪至不影響交通的安全地點。

當事人不及時甚至拒不撤離現場的,交警部門依法對其違法過錯行為進行處罰。

造成交通擁堵的,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十六項之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後,不服從交警指揮,造成交通阻塞的,將處警告或者200元罰款”進行處罰;

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二款之規定:“在城市中心城區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即行撤離事故現場而未撤離,導致發生嚴重阻塞或者次生事故的,處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進行處罰。

焦點問答

小編都已經說了這麼多,可能依然有許多小夥伴兒有許多疑慮。小編這就為大家一一解答。

1問:是否事故雙方都要關注“惠州交警”微信並使用“惠州事故e處理”功能?

市交警支隊:只要一方使用“惠州事故e處理”功能即可。

2問:如何拍攝現場照片?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市交警支隊: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依照系統自動提示拍照圖例拍攝照片後即可撤離現場(單方事故3張,雙車及多車事故5張)。照片應當能夠清晰辨別機動車號牌號碼、車行駛方向前方、後方,以及碰撞部位。

3問:不用叫保險公司的人來看現場嗎?市交警支隊:輕微交通事故在當事人對事故責任無爭議的情況下,交警和保險公司人員都無需到現場,“惠州事故e處理”可線上辦理責任認定和理賠。如果對責任有爭議,可線上上請求交警部門作出責任認定指導意見,如對指導意見不認同的,則需報警處理。4問:發生了適用“惠州事故e處理”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是否一定要通過“惠州事故e處理”來處理?

市交警支隊:不是。當事人或車主可選擇報警處理,也可選擇通過“惠州事故e處理”處理。但不論選擇何種方式處理,發生適用“惠州事故e處理”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都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後,立即將可移動的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作進一步處理。否則,造成交通擁堵或次生事故的,交警部門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5問:通過“惠州事故e處理”定責生成電子協議書後,車主還需要走什麼流程理賠?

市交警支隊:車主還需要撥打保險公司24小時客服熱線電話告知已做“事故e處理”。

6問:通過“惠州事故e處理”線上服務平臺處理操作結束後,遇到責任方車主拖延或拒絕賠償時怎麼辦?

市交警支隊:市保險行業協會組織各保險公司建立“直賠”的工作機制,有責任方保險公司在有責方授權的情況下,在責任限額內按實際損失金額直接向無責任方賠付。

遇到有責任方車主拖延時,有責任方保險公司通過發函的方式告知有責方後,實施“直賠”。

另外,無責任方還可以直接到事發地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請求交警部門責成有責方賠償,有責方仍拒絕賠償的,交警部門可以將有責方的人員、車輛等資訊錄入系統,此後有責方人員、車輛在系統裡將會顯示“事故未處理”狀態,如果有責方不將事故處理完畢,將會影響其辦理涉及人員、車輛的車駕管業務。

7問:與外省市的機動車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也可以選擇“惠州事故e處理”來處理嗎?

市交警支隊:可以。只要機動車有投保(包括在外省市投保)就可以選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適用“交警線上一事故e處理”

⊙1、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及其它設施的。

⊙2、車輛未經檢驗合格的。

⊙3、車輛未投保交強險的。

⊙4、事故一方肇事逃逸的。

⊙5、車輛無號牌或臨時號牌,或涉嫌假號牌的。

⊙6、駕駛人無有效駕駛證或涉嫌持假證的。

⊙7、涉嫌酒駕或毒駕的。

⊙8、涉嫌保險欺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