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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品牌做銷量“?這樣的企業離死都不遠了

品牌是企業(產品)與使用者之間一切關係的總和。

做諮詢這些年,經常碰到有老闆跟我聊了半天,然後很扭捏的提了這麼個問題:

“您看我現在企業規模還不大,那種燒錢做品牌的方式不太適合我們,

您能不能想想辦法,讓我把銷量快速做起來。”

還聽到很多行銷人這樣的高論:

“如果在做品牌和做銷量之間進行選擇,我毫無疑問選擇做銷量。”

“做品牌是做長線,做銷量是做短線。”

“做品牌太虛,還是先把業績做起來最實在”

“做品牌太慢,做銷量更直接。”

……

每次聽到這樣的奇談怪論,都有一種罵人的衝動:

誰告訴你的做品牌一定要燒錢?

為什麼做品牌會跟做銷量會對立起來?

如果不能提升銷量,那些個品牌工具那些個品牌方法還有啥卵用,留著自己YY?早就被淘汰了吧?

“品牌無用論”和“管道去中間化”,是中國行銷界的兩大主流謊言。當然表現形式不會這麼赤裸裸,通常都是叫做“管道扁平化”和“品牌務虛”論,或者“品牌不適合企業現狀”論,迷惑了一批接一批的人。

近些年互聯網的行銷大環境下,“沒有中間商賺差價”的“陳芝麻”被倒騰出來了,

“品牌無用論”的爛穀子也再次被倒騰出來,還有人專門撰文“品牌忠誠度已死”。

拜託有點專業精神好不好?不管是打造品牌的各個維度,還是衡量品牌價值的各個參數,壓根就沒有一個叫“品牌忠誠度”的指標。這位仁兄的品牌專業知識是跟師娘學的吧?

這種半吊子論調一直都有,什麼“品牌美譽度”、“品牌願景”,什麼“是名牌但不是品牌”,都是些似是而非的概念。偶爾用來交流交流還行,

真指望這個來做點實事,還是再好好去補補功課吧。

在這些人眼裡:做品牌是“有錢人”的玩法兒,做品牌就是做廣告、搞宣傳,找個形象代言人、拍條廣告片、搞句品牌口號,或者說樹立個高大上的形象,整套VI,導入個CIS什麼的。

把自己不懂的東西,胡亂解釋一通,樹個“假靶子”,沖上去將之批倒批臭,然後再去兜售自己的想法。這種人,要麼蠢要麼壞。

鑒於當前行銷界大範圍存在對“品牌”的誤解,

有必要從源頭說說品牌。

不管是東方還是西方,能夠追溯的所有品牌起源都是關於“標記”的:

“張小泉”剪刀是叫張小泉的人做的剪刀,“王致和”臭豆腐是叫王致和的人做的臭豆腐,李記酒館是老李家開的酒館。

據說,品牌一詞的英文BRAND,來自挪威文,原意是“牛屁股上的烙印”。烙上“TOM”就是TOM家的,烙上“張三”就是張三家的,對於買牛的來說,意味著這牛有人負責,萬一買回去發現不對,

還能找到事主,心裡踏實。

所以品牌最原始也最基礎的作用就是做區隔。

但現代行銷學發現,這個“牛腚上的烙印”,作用還不僅僅於此:

科特勒說,“品牌是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承諾”,“雖然由企業的行銷活動創建,但最終存在于消費者頭腦中。它是植根于現實的感知實體,反映的是消費者的感知和習性。”

所以將之總結為:品牌=企業(產品)承諾+消費者體驗。套用馬克思的一句話:品牌是產品(企業)與使用者之間一切關係的總和。

也就是說,你所有關於消費者的行銷動作都可以歸為品牌動作,都是在“做品牌”。而不管你是否有意識的“做品牌”,只要你的產品被消費、被體驗甚至被曝光,都會給消費者留下或深或淺的品牌印記。

我們做行銷的喜歡說推力、拉力。葉大師(葉茂中)說:一個企業需要兩個經銷商,一個把產品鋪到消費者面前,一個把產品鋪到消費者心裡。

拉力和推力哪個更重要?這本身也是偽命題。

因為通常狀況下,推力是維持管道體系運營的基本保障,拉力是驅動市場前行的根本動力。你缺哪個哪個重要!

當下的多數國內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最大的短板是與用戶溝通不足。以前的說法是:在缺乏有效資訊傳遞的情況下,消費者與你見面越多,產品死的越快。(詳見《終端為王的大坑,還能埋下多少冤魂?》

國內某著名招商公司,打出的口號是根據銷量收費,能夠給客戶建設一個完整的銷售網路,每年招商少則幾百多則上千。一時間,那些認為自己“擁有好產品,只是缺少銷售網路”的企業趨之若鶩,踏破門檻,號稱曾年度服務過上千家客戶,該招商公司一度達到幾千招商人員的規模。

然並卵,在這服務的幾千家企業中,幾乎找不到什麼成功案例,反倒是有企業或者經銷商拉起條幅,堵在該招商公司,討要服務費或貨款。

而這些自稱被“騙”的企業老闆有沒有想過,自己到底是真的被騙了?還是對行銷缺乏最起碼的認知,還老想著走捷徑呢?

我們平時碰到的林林總總的貌似管道問題,90%以上都可以歸結到一個根本點,那就是“終端動銷問題”,還是需要拉力解決,需要“做品牌”來解決。

隨著行銷學發展,品牌的地位愈加凸顯。科特勒的《行銷管理》,從第十二版開始就引入了一個合著者,那就是品牌管理方面的頂級學者凱文·萊恩·凱勒,這也是這本“行銷聖經”迄今為止唯一的合著者。(注:科老爺子的《行銷管理》從來都是采百家之長而集大成,定位、4P、STP、產品管理、IMC等都不是科特勒原創,但都為他採用並做了更精准解讀。唯獨“品牌管理”部分,科特勒不單單採用了凱勒的理論,還直接把他引為《行銷管理》的第二作者,可見其對品牌管理的重視。)

從那之後,科特勒用凱勒教授的“品牌定位靶盤”和“品牌建設模型”替代了之前的“品牌六層內涵”,不再使用“知曉度、接受度、偏好度、忠誠度”等基於對品牌的符號化認知產生的概念。品牌從行銷溝通工具上升到了戰略高度,企業對它的重視程度大大提高。

但我大天朝行銷界,“品牌無用論”、“品牌不適合論”、“品牌務虛論”卻有著廣泛而深厚的群眾基礎,源遠流長。

首先是打著“品牌”旗號的神棍太多,動輒發明一套理論,發明一個模型,卻連基礎的品牌知識都不具備,並不能給企業帶來實際價值。一說打品牌,很多企業想到的就是燒錢打廣告,不少人被坑怕了。像葉茂中這樣二十多年成就幾百家企業和產品的人也就獨此一份,業界良心。

更重要的是,作為企業方,追求利潤、追求銷量是其天然的特點,而更小的企業往往是把生存作為第一要務的。這都是最務實的想法。

表面看,品牌驅動需要前置性投入,而管道驅動可以直接變現。先做管道驅動再做品牌驅動,符合人們的直覺。

一旦老闆提出先做“先賣點貨,品牌的事情以後再說”,幾乎沒人有勇氣敢說“這是個偽命題”、“做品牌是做出銷量的手段,甚至是最重要的手段”。相反,大多數人還會順著老闆的意思往下說,比如“做出業績才是實事,品牌是務虛的”,“先生存,才有品牌”等等大而空洞的話。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第三就是屁股和腦袋的問題了。

俗話說“屁股決定腦袋”、“錘子眼裡所有問題都是釘子”。

那些動不動就“去中間化”的,往往是平臺方或者做市場的做品牌的,他們覺得有個平臺,有市場拉動,所有問題都解決了。

而強調品牌無用論或者不適論的則多數是銷售人員或者經銷商。在很多經銷商眼裡,企業拿出費用來做品牌,不如多給自己點費用和返利實惠。對於業務人員來說,多給點銷售政策,多做點客情,更加有利於完成銷售指標。

這種論調在銷售圈中十分盛行,每個人都是站在自己角度說話,這樣無可厚非。但作為決策者,當了真就危險了。

互聯網時代,企業與消費者加強了互動,二者關係呈現前所未有的態勢,打造品牌也變得空前的重要。

也就是說,你所有關於消費者的行銷動作都可以歸為品牌動作,都是在“做品牌”。而不管你是否有意識的“做品牌”,只要你的產品被消費、被體驗甚至被曝光,都會給消費者留下或深或淺的品牌印記。

我們做行銷的喜歡說推力、拉力。葉大師(葉茂中)說:一個企業需要兩個經銷商,一個把產品鋪到消費者面前,一個把產品鋪到消費者心裡。

拉力和推力哪個更重要?這本身也是偽命題。

因為通常狀況下,推力是維持管道體系運營的基本保障,拉力是驅動市場前行的根本動力。你缺哪個哪個重要!

當下的多數國內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最大的短板是與用戶溝通不足。以前的說法是:在缺乏有效資訊傳遞的情況下,消費者與你見面越多,產品死的越快。(詳見《終端為王的大坑,還能埋下多少冤魂?》

國內某著名招商公司,打出的口號是根據銷量收費,能夠給客戶建設一個完整的銷售網路,每年招商少則幾百多則上千。一時間,那些認為自己“擁有好產品,只是缺少銷售網路”的企業趨之若鶩,踏破門檻,號稱曾年度服務過上千家客戶,該招商公司一度達到幾千招商人員的規模。

然並卵,在這服務的幾千家企業中,幾乎找不到什麼成功案例,反倒是有企業或者經銷商拉起條幅,堵在該招商公司,討要服務費或貨款。

而這些自稱被“騙”的企業老闆有沒有想過,自己到底是真的被騙了?還是對行銷缺乏最起碼的認知,還老想著走捷徑呢?

我們平時碰到的林林總總的貌似管道問題,90%以上都可以歸結到一個根本點,那就是“終端動銷問題”,還是需要拉力解決,需要“做品牌”來解決。

隨著行銷學發展,品牌的地位愈加凸顯。科特勒的《行銷管理》,從第十二版開始就引入了一個合著者,那就是品牌管理方面的頂級學者凱文·萊恩·凱勒,這也是這本“行銷聖經”迄今為止唯一的合著者。(注:科老爺子的《行銷管理》從來都是采百家之長而集大成,定位、4P、STP、產品管理、IMC等都不是科特勒原創,但都為他採用並做了更精准解讀。唯獨“品牌管理”部分,科特勒不單單採用了凱勒的理論,還直接把他引為《行銷管理》的第二作者,可見其對品牌管理的重視。)

從那之後,科特勒用凱勒教授的“品牌定位靶盤”和“品牌建設模型”替代了之前的“品牌六層內涵”,不再使用“知曉度、接受度、偏好度、忠誠度”等基於對品牌的符號化認知產生的概念。品牌從行銷溝通工具上升到了戰略高度,企業對它的重視程度大大提高。

但我大天朝行銷界,“品牌無用論”、“品牌不適合論”、“品牌務虛論”卻有著廣泛而深厚的群眾基礎,源遠流長。

首先是打著“品牌”旗號的神棍太多,動輒發明一套理論,發明一個模型,卻連基礎的品牌知識都不具備,並不能給企業帶來實際價值。一說打品牌,很多企業想到的就是燒錢打廣告,不少人被坑怕了。像葉茂中這樣二十多年成就幾百家企業和產品的人也就獨此一份,業界良心。

更重要的是,作為企業方,追求利潤、追求銷量是其天然的特點,而更小的企業往往是把生存作為第一要務的。這都是最務實的想法。

表面看,品牌驅動需要前置性投入,而管道驅動可以直接變現。先做管道驅動再做品牌驅動,符合人們的直覺。

一旦老闆提出先做“先賣點貨,品牌的事情以後再說”,幾乎沒人有勇氣敢說“這是個偽命題”、“做品牌是做出銷量的手段,甚至是最重要的手段”。相反,大多數人還會順著老闆的意思往下說,比如“做出業績才是實事,品牌是務虛的”,“先生存,才有品牌”等等大而空洞的話。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第三就是屁股和腦袋的問題了。

俗話說“屁股決定腦袋”、“錘子眼裡所有問題都是釘子”。

那些動不動就“去中間化”的,往往是平臺方或者做市場的做品牌的,他們覺得有個平臺,有市場拉動,所有問題都解決了。

而強調品牌無用論或者不適論的則多數是銷售人員或者經銷商。在很多經銷商眼裡,企業拿出費用來做品牌,不如多給自己點費用和返利實惠。對於業務人員來說,多給點銷售政策,多做點客情,更加有利於完成銷售指標。

這種論調在銷售圈中十分盛行,每個人都是站在自己角度說話,這樣無可厚非。但作為決策者,當了真就危險了。

互聯網時代,企業與消費者加強了互動,二者關係呈現前所未有的態勢,打造品牌也變得空前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