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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怎麼做親子鑒定?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漢朝宰相是這麼幹的

在如今浮躁的社會,花邊新聞層出不窮,孩子亂認爹媽,爹媽亂認孩子的事情比比皆是,連現代人都一團亂麻的親子歸屬問題,放到古代,他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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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會說做滴血認親,但是很明顯這種方法不科學,要不然還需要DNA鑒定幹什麼。在古代官府碰到這類糾紛案件,也是頭大。而在漢代漢宣帝時期,宰相黃霸卻是這麼幹的。

在《風俗通志》一書中曾記載過一個“兄嫂奪子案”。說的是兄弟兩人的妻子同時懷孕,不巧,嫂子的孩子流產了,

但是哥哥跟嫂子保密不說,等到弟弟的孩子出生之後,便強行說,孩子是自己的。

這事越鬧越大,最後鬧到了官府,驚動了當時的宰相黃霸。黃霸是漢宣帝時著名的宰相,為官官清廉,辦案公正。

黃霸

在得知前因後果之後,便跟這兩對夫妻說,

將孩子放在公堂之上,誰先搶到就歸誰。弟弟與妻子有苦難言,怕傷了孩子,不敢搶奪,最終被哥哥與嫂子搶去了孩子,弟媳只好以淚洗面。

這個時候黃霸便將孩子判決給了弟弟,認為只有親生父母才會在乎孩子是否受傷,這是對人性的考驗,也顯示出了黃霸的高明之處。

但是,很不巧,不多久之後,黃霸又接到類似的案子。

《龜獄折鑒》記載:河北有個女子生了個兒子,結果有三個男子上門認領,說是孩子的爹,最後鬧到官府。黃霸聞之,立馬將三個男子判以死刑,原因是“三男一妻,此非人類,當以禽獸處之”。雖不符合法律,卻符合當時的道德約束。

如果放到今天,最多只是一個人們飯後的談資,而在漢朝卻直接處以死刑。在古代有傷風化等同殺頭之罪,

雖然嚴格,但是小編卻認為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