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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駕車肇事後為逃避處罰買同款車輛改裝

男子駕車將路人撞倒,肇事逃逸後為掩蓋事實,竟買來同款車輛進行改裝企圖用“障眼法”蒙混過關。

近日,經江蘇省灌南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封某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

2016年6月7日,封某無證駕駛未懸掛號牌的輕型普通貨車由東向西行駛到灌南縣某處,將在路邊行走的李某撞倒,車前擋風玻璃破碎。封某因怕擔責駕車逃逸,後路過的行人報警,被害人經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

封某將車子轉移到鄰縣,

並買了玻璃聯繫汽車修理人員修理,但因玻璃尺寸問題無法更換。隨後,封某又雇了一輛貨車將事故車拖往揚州一汽車修理廠進行修理,但是仍然可以看出肇事痕跡。走投無路的封某情急之下想出了一條自以為可以“偷天換日”的“妙計”——買一輛相關款式的二手貨車進行對換,經過多次尋找,他終於買到一輛款式、顏色,新舊程度都與肇事車幾乎一樣的“雙胞胎”貨車。在汽車修理廠裡,
封某還曾要求修理人員將兩輛貨車的駕駛室進行對換,企圖逃避公安機關的偵查勘驗。

然而,費盡心思的封某最終逃不過法律的制裁。2016年6月21日,公安機關經過多方偵查,鎖定嫌疑人,迅速將封某抓獲歸案,並扣押了兩輛貨車。正義網連雲港4月1日電(通訊員 王小凱 李澄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