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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紮心了,老鐵!男子買婚房,女友沒出錢,分手時卻變成了她的!只因……

看著手機裡長達幾頁的房貸還款記錄

42歲的李樹華(化名)欲哭無淚

計畫中本應是結束愛情長跑後

搬進婚房、結婚生子的美好畫面

如今卻變成了“人去房空”

而讓他更難以接受的是

在分手僅4個月後

他不得不與甜甜蜜蜜

相處了12年的初戀對簿公堂

男子個人出首付還房貸買婚房

李樹華是武漢江夏人,2005年,他在網上聊天時,認識了比自己小3歲的張紅麗。

“當時她正處在空窗期,家裡也發生了一些小變故。”李樹華說,初見張紅麗時,

他就喜歡上了這個美麗大方的姑娘。在他持續不斷的關心和追求下,雙方很快便確立了情侶關係。

在經歷了長達9年的愛情長跑後,李樹華終於在2014年初,如願上門見到了女方家長。

“有了房子,才有家的歸屬感。”當年1月,李樹華在征得女方家裡同意後,首付18萬,以張紅麗的名義,在江夏區儷湖天地社區買了一套面積100平方米,總價為51萬元的房子。

李樹華說,那時候他和張紅麗感情穩定,

而且當時他的名下有一套小房子。為了向女友表忠心,購房合同以及貸款協議上均只寫了女方的名字。

但兩年來,每個月2000多元的房貸,一直都是由他來償還。

然而,好景不長。2017年7月,女友卻突然向他提出了分手,原因是雙方在新房裝修問題上發生了分歧。

資料圖

房產歸屬讓雙方對簿公堂

女友突如其來的分手決定,讓李樹華備受打擊。就在他想辦法準備挽回這段感情時,女方卻告訴他,準備退還此前的18萬首付款,以及7萬多元的已償貸款和辦證費用,在房產上與其撇清關係。

此舉遭到李樹華的強烈反對,他認為女方的做法很不厚道。如今該社區的房價已經漲到了每平方米1.3萬元,比當初購房時的單價翻了一倍有餘,

因此不能直接以當時的價格計算。

“人是要講感情的。”李樹華說,當初買房的想法是由他提出來的,而且首付、房貸都是由他一人負擔。他之所以只寫女方一人的名字,也是因為想要與其組建家庭。

李樹華多次與張紅麗就房子的問題進行談判,但一直未能達成一致。

至今,李樹華仍然對這段感情抱有幻想,他希望能與女友重歸於好。但如果對方執意不肯,他希望能“拿回屬於自己的房子”,

為此他願意拿出5萬元作為補償。

今年8月,李樹華對張紅麗提起了訴訟,希望要回這處房產,江夏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通過李樹華提供的民事判決書,記者看到,法院駁回了其訴訟請求。

6日,記者聯繫上張紅麗,她拒絕接受採訪。但在此之前,張紅麗曾表示房子的首付款和每月的房貸,確實是由李樹華支付。房子到底歸誰?法院的判決到底有沒有問題?聽聽專家怎麼說。

房子產權毫無疑問歸女方所有

房子歸屬屬於女方

湖北典恒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亮認為,從物權法的角度來講,房子的歸屬毫無疑問屬於女方。

女方可以不用補償

在雙方感情甜蜜期,男方出於婚約目的,出資購房並由女方出面登記產權,這是受法律保護的贈與行為。如今婚約不存在,女方可以適當給予男方一定的經濟補償,也可以不用補償。

自己辛辛苦苦買的房

最後卻跟自己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如何才能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呢?

購房前擬定約定協議

陳亮說,戀人間因房產問題產生的法律糾紛案件層出不窮。其實,想要規避不必要的麻煩,在購房前可以擬定一個約定協議,從而明確財產歸屬。

感情無價,不要一味迎合

情感專家田昕靈稱,感情是無價的,不能簡單地用金錢和其他物質條件來衡量。

結合具體案例來看,李樹華為女方買房,實際上是對雙方感情的一種投資。但是事實上,有時候單方的付出並不能換來自己所期望的結果。

田昕靈建議,李樹華應當從這段感情中吸取教訓、認清自我,而不是一味地迎合女方的需求。

看看網友們都怎麼說?

@波波

一套房產爭奪,就是最好的試金石,這樣的結婚物件,分手了才是幸運。找伴侶一定要找善良的,講良心的。

@壓力容器人

這個額,女的不能這麼辦事吧!

@萌太弟

出來混,總有一天會還回來的。人,還是厚道一點的好。

@郭小曙

以裝修有分歧為由分手??為什麼不寫雙方名字?

@andy

戀愛中的人,腦子會變笨,無論男女,都長點心吧

@玉字格格

這樣的另一半不希望大家碰到,人與人在一起,是為了美好的生活,不是為了坑對方,害對方。

@Rainbow x31

房子產權毫無疑問歸女方所有

房子歸屬屬於女方

湖北典恒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亮認為,從物權法的角度來講,房子的歸屬毫無疑問屬於女方。

女方可以不用補償

在雙方感情甜蜜期,男方出於婚約目的,出資購房並由女方出面登記產權,這是受法律保護的贈與行為。如今婚約不存在,女方可以適當給予男方一定的經濟補償,也可以不用補償。

自己辛辛苦苦買的房

最後卻跟自己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如何才能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呢?

購房前擬定約定協議

陳亮說,戀人間因房產問題產生的法律糾紛案件層出不窮。其實,想要規避不必要的麻煩,在購房前可以擬定一個約定協議,從而明確財產歸屬。

感情無價,不要一味迎合

情感專家田昕靈稱,感情是無價的,不能簡單地用金錢和其他物質條件來衡量。

結合具體案例來看,李樹華為女方買房,實際上是對雙方感情的一種投資。但是事實上,有時候單方的付出並不能換來自己所期望的結果。

田昕靈建議,李樹華應當從這段感情中吸取教訓、認清自我,而不是一味地迎合女方的需求。

看看網友們都怎麼說?

@波波

一套房產爭奪,就是最好的試金石,這樣的結婚物件,分手了才是幸運。找伴侶一定要找善良的,講良心的。

@壓力容器人

這個額,女的不能這麼辦事吧!

@萌太弟

出來混,總有一天會還回來的。人,還是厚道一點的好。

@郭小曙

以裝修有分歧為由分手??為什麼不寫雙方名字?

@andy

戀愛中的人,腦子會變笨,無論男女,都長點心吧

@玉字格格

這樣的另一半不希望大家碰到,人與人在一起,是為了美好的生活,不是為了坑對方,害對方。

@Rainbow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