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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0年廣西近百所中等職業學校將撤銷

近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中等職業學校佈局調整和專業結構優化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將根據地區人口規模、地區產業發展情況、中職院校在校生規模等調整學校佈局,

同時對接國家計畫及自治區重點發展領域對專業結構進行調整,在校人數、招生人數等要求不達標的中職院校將被撤銷。

根據目標,到2020年,全區中等職業學校由目前的333所調整為240所左右。調整後,被調整學校的學生將被新學校接收,

而教職員工則面臨分流到新學校或聽從重新安排工作等情況。

》》》對中等職業學校佈局進行調整

根據調查,雖然廣西已基本建成了全國少數民族地區規模最大的中等職業教育體系,對經濟社會發展都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當前廣西中等職業教育仍存在學校佈局結構不合理、資源配置不科學、校均規模偏小、專業設置同質化嚴重、辦學特色不鮮明、辦學條件薄弱、辦學品質有待提高等突出問題,

已嚴重制約廣西中等職業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已不能滿足全區經濟發展對高素質技能人才的需求。

此次對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和職業高中)佈局進行調整和專業優化,將根據地區人口規模、地區產業發展情況、中職院校在校生規模等調整學校佈局,同時對接國家計畫及自治區重點發展領域對專業結構進行調整。

學校佈局方面,《指導意見》要求,全區各設區市政府要根據本區域的地區人口規模、地區國民生產總值(GDP)、地區產業發展情況、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目標、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人數、辦學特色等因素開展中等職業學校佈局調整,合理確定轄區內的中等職業學校數量、類型和區域分佈。

在專業結構優化上,要提高專業佈局與區域經濟發展的匹配度,緊密對接“一帶一路”建設、“互聯網+”行動和《中國製造2025》等國家行動計畫需求,

重點對準廣西創新發展九大名片、聚焦廣西“14+10”現代工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民族文化產業等領域,調整優化專業佈局。調整後的每所中等職業學校應重點建設一至兩個與區域重點產業、特色產業發展相適應的主幹專業或專業群,擴大主幹專業招生規模,逐步降低非主幹專業比重,支持學校創建品牌專業和優勢特色專業群。

》》》連續三年未招生學校、專業將被撤銷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設區市在制定學校佈局調整和專業結構優化方案時,必須要通過座談會、通氣會、書面徵求意見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學生家長、學校師生等各方的意見,不得盲目調整中等職業學校佈局和專業設置。方案還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及備案。按照計畫,各地需在今年12月10日前上報調整優化方案。

具體將如何進行調整優化?根據《指導意見》,對同一地域內散、小、弱的學校可以合併組建成新的中等職業學校,或劃轉到優質學校,同時撤銷被劃轉學校建制;對連續三年未招生的學校撤銷其建制,連續三年未招生的專業必須退出。

從2018年春季學期起,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當地(含駐地)所有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從2018年秋季學期起,每所學校在中等職業教育範疇內只保留一個教育事業統計代碼,只保留一個規範的校名。校名應體現學校所在地域、學校人才培養行業類別和辦學特色,有多餘校名的學校均要報原審批機關註銷,具體校名的規範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指導意見》還明確要求,不得將中等職業學校辦成以升學為目的的綜合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不得舉辦普通初中班和高中班,已經舉辦普通初中班和高中班的必須限期剝離。鼓勵公辦中等職業學校與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整合,鼓勵開展公辦中等職業學校聯合辦學,鼓勵探索優質中、高職學校託管薄弱中等職業學校。

根據發展目標,到2020年,全區中等職業學校由目前的333所調整為240所左右,這意味著近百所中等職業學校將被撤銷。調整後,全區中職院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達70萬人,校均規模約3000人,支援建設自治區級示範性中等職業學校100所,基本形成適應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結構合理、資源優化、品質水準高、特色鮮明的中等職業學校總體格局。

》》》學生和教職工由新組建的學校接收

中職院校數量從333所調整為240所左右,將有近100所學校被撤銷,這些學校的學生去哪裡繼續學業?教職員工去哪裡工作?《指導意見》提出,被合併或劃轉的中等職業學校,其教職員工和學生由新組建的學校接收。屬撤銷的公辦中等職業學校的教職員工,原則上由原主管部門安排,也可根據就近和自願原則,安排、調劑到當地的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小學或行政事業單位從事教育教學、管理和工勤等工作;屬撤銷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的教職員工,由原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自行安排。

同時要求,各地要妥善安排好被撤銷的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進入相應學校和專業學習,切實做好學生學籍管理、學生資助等有關政策的銜接,切實做好學生宿舍、食堂、生活用水用電等後勤保障。

調整後,這些學校的校舍、設施設備等資源怎麼處理?《指導意見》提出,調整後閒置的職業教育資源,可用於當地的中小學教師培訓機構建設、職業教育培訓和普通中小學辦學,也可置換或變賣,處置收益全部用於職業教育發展。中等職業學校的國有資產按規定進行移交。

熱點答疑

如何進行調整優化?

●原則上設立三年及以上、現有全日制學歷教育在校生規模500人以下的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藝術類、體育類、特殊教育類除外)和技工學校不再獨立設置;

●原則上現有非全日制學歷教育規模1200人以下的成人中等專業學校不再獨立設置;

●原則上連續三年年均招生規模不足30人、與區域產業不匹配、辦學水準低、就業品質差的專業必須退出。

●鼓勵學校特色化發展,專業差異化設置,避免低水準重複建設。

調整目標是什麼?

●到2020年,全區中等職業學校由目前的333所調整為240所左右。

●到2020年,建立以設區市為主導的專業設置動態調整機制,全區中等職業學校退出專業數約占原專業總數的1/3,同時新增專業數占未來專業總數的40%,

●全區中等職業學校擁有緊貼市場、緊貼產業、緊貼職業崗位的專業約240個、專業點約2330個。

●支持建設400個產教深度融合、辦學特色鮮明、社會服務能力強、國內領先的示範特色專業點及實訓基地。

具體將如何進行調整優化?根據《指導意見》,對同一地域內散、小、弱的學校可以合併組建成新的中等職業學校,或劃轉到優質學校,同時撤銷被劃轉學校建制;對連續三年未招生的學校撤銷其建制,連續三年未招生的專業必須退出。

從2018年春季學期起,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當地(含駐地)所有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從2018年秋季學期起,每所學校在中等職業教育範疇內只保留一個教育事業統計代碼,只保留一個規範的校名。校名應體現學校所在地域、學校人才培養行業類別和辦學特色,有多餘校名的學校均要報原審批機關註銷,具體校名的規範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指導意見》還明確要求,不得將中等職業學校辦成以升學為目的的綜合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不得舉辦普通初中班和高中班,已經舉辦普通初中班和高中班的必須限期剝離。鼓勵公辦中等職業學校與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整合,鼓勵開展公辦中等職業學校聯合辦學,鼓勵探索優質中、高職學校託管薄弱中等職業學校。

根據發展目標,到2020年,全區中等職業學校由目前的333所調整為240所左右,這意味著近百所中等職業學校將被撤銷。調整後,全區中職院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達70萬人,校均規模約3000人,支援建設自治區級示範性中等職業學校100所,基本形成適應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結構合理、資源優化、品質水準高、特色鮮明的中等職業學校總體格局。

》》》學生和教職工由新組建的學校接收

中職院校數量從333所調整為240所左右,將有近100所學校被撤銷,這些學校的學生去哪裡繼續學業?教職員工去哪裡工作?《指導意見》提出,被合併或劃轉的中等職業學校,其教職員工和學生由新組建的學校接收。屬撤銷的公辦中等職業學校的教職員工,原則上由原主管部門安排,也可根據就近和自願原則,安排、調劑到當地的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小學或行政事業單位從事教育教學、管理和工勤等工作;屬撤銷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的教職員工,由原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自行安排。

同時要求,各地要妥善安排好被撤銷的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進入相應學校和專業學習,切實做好學生學籍管理、學生資助等有關政策的銜接,切實做好學生宿舍、食堂、生活用水用電等後勤保障。

調整後,這些學校的校舍、設施設備等資源怎麼處理?《指導意見》提出,調整後閒置的職業教育資源,可用於當地的中小學教師培訓機構建設、職業教育培訓和普通中小學辦學,也可置換或變賣,處置收益全部用於職業教育發展。中等職業學校的國有資產按規定進行移交。

熱點答疑

如何進行調整優化?

●原則上設立三年及以上、現有全日制學歷教育在校生規模500人以下的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藝術類、體育類、特殊教育類除外)和技工學校不再獨立設置;

●原則上現有非全日制學歷教育規模1200人以下的成人中等專業學校不再獨立設置;

●原則上連續三年年均招生規模不足30人、與區域產業不匹配、辦學水準低、就業品質差的專業必須退出。

●鼓勵學校特色化發展,專業差異化設置,避免低水準重複建設。

調整目標是什麼?

●到2020年,全區中等職業學校由目前的333所調整為240所左右。

●到2020年,建立以設區市為主導的專業設置動態調整機制,全區中等職業學校退出專業數約占原專業總數的1/3,同時新增專業數占未來專業總數的40%,

●全區中等職業學校擁有緊貼市場、緊貼產業、緊貼職業崗位的專業約240個、專業點約2330個。

●支持建設400個產教深度融合、辦學特色鮮明、社會服務能力強、國內領先的示範特色專業點及實訓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