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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平方的小屋,憋的我無法呼吸,老公對不起,我不能再跟你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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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老公是在東莞打工時認識的,我們單位的工作性質屬於計件制。我們經常晚上加班,我們在一起幾個月後,我們商量從集體宿舍搬了出來,在外租了一間民房住著,在外人眼裡我們就是一對恩愛夫妻。

我們兩個從集體宿舍搬出來後,自己買菜自己做飯,我們商量著把省下的錢存起來留著以後回老家買房子用。

我們這樣過了將近一年,我無意中發現懷孕了,他把這事告訴了他爸媽,他爸媽讓我們回老家結婚把孩子生下來。

他老家是在某市的一個小縣城裡,家裡就一套38.5平方的房子,她爸是小廠的退休工人,她媽沒有工作,沒有多餘的錢給我們買婚房,結婚只能和他們一塊住,等將來有錢了再買大房子。

眼看孩子都懷了四個月了,我若不和他們一起住,也沒有其它辦法,孩子很快要出生了。只能委屈的住在他家一間10平方的小房子裡,屋裡再放上傢俱,床等,屋裡塞的滿滿的。

孩子出生後,老公一直在家歇著沒幹活,吃喝拉撒都是他爸媽掏錢。我一直催他出去幹活,他都說等孩子大了再去,其實孩子有我一人照顧就行了,

用不著他幫忙。他爸媽在縣城給他找個活讓他先幹著,工資不高一個月2500元,貼補家用也沒多大問題。

誰知幹了三個月不幹了,說工資太低太累了,要在家窩著逗孩子玩,我們為此經常吵架,公婆逼著他重新出去找工作,如果再不幹活就不許他回家吃飯。

他就去某社區做了保安,小縣城的工資本就不高,只要他每天干,家裡就有進賬,那麼大個人成天坐家裡,啥時候才能買上房子啊!幹了不到三個月與社區業主打架被解聘了,這又失業了。回家重新逗孩子,看電視玩遊戲,只要不讓他幹活就行,任你怎麼說就是不去幹活。

我實在忍不下去了,就告訴他,你既然不願出去幹活,我們離婚吧,每天住在這十平方的房子裡,

連個下腳的地方都沒有,我憋的無法呼吸,我不願與你一起蝸居了。

我怎麼也不理解以前那麼上進的老公,怎麼回到家鄉變成這樣了。作為一個男人對家庭對愛人不盡責任,不盡義務,靠啃老過日子,這還是男人嗎?

文章由檬檬撰寫,版權歸“檬檬婚姻情感說”所有

本文根據網友真實經歷,經本人同意後改編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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