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夫婦被罰5年禁入證券市場,重了?輕了?
11月9日晚間,“浙江資本圈”晚間速遞一則消息吸引了粉絲們的眼球:證監會依法對龍薇傳媒、萬家文化(已更名為祥源文化)、黃有龍、趙薇、趙政、孔德永作出處罰。
這倒底是怎麼一回事?無數粉絲們的偶像趙薇為何也牽扯其中?
原來在去年底,趙薇一度想要強勢入主萬家文化。於是與其夫君黃有龍出資200萬元註冊龍薇傳媒,公司成立後一個多月,即擬收購境內市值達100億元的上市公司萬家文化(控股權轉讓談判時)29.135%的股份,
誰知,收購不成,還惹上了一身騷。
今年2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問題出在哪裡呢?
原來,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僅有6000萬元,相關借入資金尚待金融機構融資審批。
這又犯了哪條規呢?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08 號)第三條第2款規定,
第三條第3款“資訊披露義務人報告、公告的資訊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不是任何資本為所欲為的舞臺。30萬元的罰款,對幾十億身家的明星夫婦也算不了什麼,
作為娛樂明星,是粉絲們的精神寄託,一言一行、生活工作都是粉絲們關注的內容,更應爭當文明守法的楷模,爭當推廣社會文明尚的使者,任何時候都不能為名利放棄做人、做事的底線與原則。否則,名氣越大,給粉絲的傷害也越大,給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也就越大。此次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