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為我在雙十一花了七千塊,老公就要和我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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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早朋友就打電話給說,“這日子沒法過下去了,我明天就要去離婚了!”
只因為我在雙十一花了七千塊,老公就要和我離婚。
我趕忙問怎麼回事l。原來,昨天是雙十一,本來是個開開心心買買買的日子,
結果小倩老公看到小倩淘寶的消費帳單,整個人都大怒,說小倩花費太多,買的衣服太貴,鞋子太貴,說小倩這種敗家娘們,他再也不想和小倩過下去了。
小倩就生氣,什麼叫敗家娘們,
自從小倩嫁了他,每天省吃儉用,說這也不能買那也不能買,這個也貴那個也貴,買個鞋子衣服從來沒有超過500的。
小倩說自己年紀也不小了,
作為東北人的小倩,還沒要求他買貂皮大衣呢!
偏偏她老公是南方人,每日裡精打細算的。談戀愛的時候最常去的就是大排檔,高級餐廳幾乎都沒去幾次,明明工資都有一萬多了,每次回來還說,
又說她口紅貴,也不過一兩百塊,怎麼就貴了!
賺錢不就是要花的嗎!該花的就花,該省的就省。
這也不能買那也不能買,難得買件貴點的大衣,還被說敗家,要離婚!
最後,小倩氣呼呼的說,“離就離,這消費觀不和的婚姻,沒法過!”
聽完她說,我想起我一個朋友,
男的指責她便利店明明有幾塊錢的雪糕,為什麼要去商場買幾十塊的雪糕。已經是成年人了,為了吃的花這麼多錢真的很幼稚,錢要用在刀刃上。不能花在這種亂七八糟的買衣服買吃的上。
朋友覺得,我自己賺錢自己花天經地義啊,我的錢愛怎麼花怎麼花還輪不到別人指手畫腳,然後他們不歡而散。
對此我就說,男人女人都沒錯。錯的是他們沒找到互相合適的人。
男方要是找到一個原意每天吃鹹菜稀粥的不就行了,找什麼要買兩百塊口紅的女人呀。你要是找了要吃幾十塊雪糕的女人,還原意結婚,你就忍著。
實在忍不住,除了離還能怎樣,天天吵嗎?
自己老婆不疼自會有其他男人來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