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安男子無證、吸毒駕駛“套牌、改型”貨車 被長春交警依法罰款7500元行政拘留12日
在開展全國“兩會”交通安保工作中,3月7日,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農安大隊濱河中隊通過路檢路查,查獲一名無證、吸毒後駕駛“套牌”、“改型”貨車上路行駛的嚴重違法人員,並予以上限處罰。
7日中午12時許,農安大隊濱河中隊民警巡邏至農德公路3公里處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吉J*2110的重型普通貨車由德惠方向駛來。
在對該車進行檢查時,民警發現該車駕駛人劉某不能出示機動車駕駛證,並且在回答民警問題時神情恍惚,種種面部表情符合吸毒特徵。
民警將劉某帶回中隊進行詢問,並通過網上查詢及查驗車架號查明:劉某,男,27歲,住農安縣萬金塔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其駕駛的吉J*2110的重型普通貨車原車牌號為吉A66645;該車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相關技術資料與形狀(改型);經對劉某進行甲基安非他明尿液檢測,結果呈陽性。經進一步詢問,劉某承認了其在近期吸食毒☆禁☆品一次的事實。
違法人員劉某因無證、吸毒後駕駛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改型”貨車上路行駛,
長春交警提醒:無證、“毒駕”皆為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而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則是為了逃避超速、闖信號燈等監控攝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