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母系氏族社會,女子當家作主,其實原因很簡單
在距今大約5000年左右,母系氏族公社開始進入繁榮時期,它是以母系血緣關係組成的群體,實行的是族外婚制,因此一個人的父親是誰難以確認,而母親卻是確知的,因而在這個群體內,
當時婦女不僅在社會幾經濟生活中居於主導地位,而且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在日常生活中婦女所從事的採集,紡織,制陶,農耕,等活動具有相當的穩定性和可靠性,是男子所從事的漁獵經濟難以比擬的,
在當時,一個人死亡後,他的一切財產都轉歸母方血親家族所有。如果死者是女子,她的一切財產由她的子女幾姊妹繼承;如果是男子,他的子女並無繼承權,而是留給他的兄弟姐妹或母親的姊妹的子女所有,這些都體現了財產的母系繼承制度,也體現了女子在當時的崇高社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