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民的名義》熱播看自媒體與法
最近熱播的《人民的正義》,看來十來集,只呼過癮。在某幾界領導人在位的時候,
也正是《人民的正義》,再次向觀眾普及了黨內的運轉體系。現在的85、90後對體系內的事情可以說關注比較少,更不懂其運作模式,大多人成天只知道流覽娛樂新聞,黃色段子。甚至在網上只會攻擊,胡亂轉發境外的一些假新聞,
“轉發數500條”,劇中鄭西坡兒子多次強調的一個資料,為此,我專門百度了一下相關規定:利用資訊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擊、流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
要想做好自媒體,也得讀懂相應法律法規,智慧財產權保護,各種侵權,造謠誹謗等等,一不小心,你苦心經營的自媒體號可以能就觸碰高壓線,而自己要承擔造成的一切後果。
現在社會,可謂新媒體的傳播時效和影響力遠遠超過傳統媒體,而在琳琅滿目,真真假假的資訊海洋中,我們又該如何去分辨真假資訊,
自媒體運營,更是要忠於黨和人民,可以發聲,敢於發聲,不過不要逾越法律。自媒體人應多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與大家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