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丨“微信薦股”套路深!朋友圈未必盡是朋友,謹防受騙
見慣了微商霸屏、理財產品推薦,廣告行銷充斥著微信各個介面,朋友圈裡不盡是朋友,小布無奈遮罩了許多……近段時間,又有所謂"股神"開始在微信上向人推薦股票,對此,小布只想提醒大家,
01
股神還是神棍?
近來,上海股民朱林軍幾乎每天都接到好幾通電話,或要求加微信好友,或邀請加入推薦股票的微信群。朱林軍加入了一個群,裡邊的“老師”每天推薦的股票的確出現了大幅上漲。不過很快,“老師”就向他提出了3個月收費1.8萬元的要求。
對於朱林軍來說,他是剛剛進入圈套的邊緣,不少股民則落入了陷阱。
10月,中國證券業協會最新公佈《非法仿冒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公司等機構黑名單》,曝光了228個非法仿冒機構網站、含有非法內容的網頁、博客等。
這些推薦股票的“老師”,
02
薦股牟利“套路”之深
2016年11月,深圳市公安機關偵破一起特大網路股票詐騙案,受騙人員超過3萬人,
這些代理商組建團隊並安排業務員通過QQ互加好友的方式發展客戶,以學習炒股為名,拉攏客戶進入QQ群和視頻直播間。代理商成員根據分工扮演講師、分析師、客戶等角色,對群內講師的炒股技術進行吹捧,誘騙客戶。
乍遇“餡餅”之時,不妨冷靜下來想想,推薦的股票真的那麼牛,薦股的人為什麼不自己炒股賺大錢呢?
小布提醒,薦股牟利的騙招不外乎以下幾種方式:
1
推銷“薦股軟體”
2
冒充正規券商或持牌機構
從非法管道獲取公民個人資訊,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拉攏投資者上套。
3
在各種QQ群、微信群,通過所謂的“專家”“老師”指導,賺取高額“服務費”。
4
性質惡劣的“薦股割韭菜”
典型案例就是“汪建中操縱證券市場案”。汪建中的手法就是提前買入,逢低建倉,發佈推薦報告,再拉高股價拋出股票獲利。
03
向公眾推薦股票的合法與非法界限何在?
我國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的相關法律條文指出,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的。
“涉案金額達到30萬元或違法所得達到5萬元,就可以追訴。”中國證監會打非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按照刑法的標準,現在的非法薦股行為絕大部分已經觸犯了刑法。
獲得中國證監會許可的持牌機構,都可以在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進行查詢證實。對於薦股行為,我國有明確法律法規約束,不僅有持牌和從業資質的要求,同時有對其在媒體上薦股的專項規定。
目前,證監會正在針對較早出臺的一些條例進行修改完善,以適應當前新傳播形勢下的監管需要。在加強對持牌機構監管的同時,證監會各派駐機構聯合地方相關機構,建立監測網路,並通過“黑白名單”的方式及時曝光披露。
中國證券業協會等行業組織也積極參與,持續曝光非法仿冒機構網站,含有非法內容的網頁、博客等。
受訪專家表示,可以對涉及證券資訊傳播的規模較大的各類群進行技術監管,及時發現存在於其中的違法違規現象。
這是一個有溫度的公眾號
來源 | 無為發佈 無為週刊
“涉案金額達到30萬元或違法所得達到5萬元,就可以追訴。”中國證監會打非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按照刑法的標準,現在的非法薦股行為絕大部分已經觸犯了刑法。
獲得中國證監會許可的持牌機構,都可以在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進行查詢證實。對於薦股行為,我國有明確法律法規約束,不僅有持牌和從業資質的要求,同時有對其在媒體上薦股的專項規定。
目前,證監會正在針對較早出臺的一些條例進行修改完善,以適應當前新傳播形勢下的監管需要。在加強對持牌機構監管的同時,證監會各派駐機構聯合地方相關機構,建立監測網路,並通過“黑白名單”的方式及時曝光披露。
中國證券業協會等行業組織也積極參與,持續曝光非法仿冒機構網站,含有非法內容的網頁、博客等。
受訪專家表示,可以對涉及證券資訊傳播的規模較大的各類群進行技術監管,及時發現存在於其中的違法違規現象。
這是一個有溫度的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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