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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包丟失,內有一萬多元現金和其他貴重物品

2017年11月10日,畢節市交警支隊高速交警直屬三大隊民警羅兵龍接大隊指揮電話,稱一駕駛人在赤望高速黔織段黔西往織金方向的黔西服務區加油站加油時隨身攜帶的手包丟失,

手包內有一萬多元現金和其他貴重物品,需前往處警。

警情即命令,羅兵龍隨即通過電話和十分著急的當事人取得聯繫,其稱發現手包丟了後他們返回加油站看監控視頻,懷疑手包已被他人撿走,請求援助。羅兵龍隨即通過電話聯繫黔西縣公安局金碧派出所,

並帶領中隊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協助金碧派出所調查取證。

經詢問得知報警人鄒某和朋友王某從赤望高速金沙南收費站駕車上高速準備返回貴陽,途經黔西服務區加油站進站加油,順便吃點東西,離開時不慎把手包遺忘在油站便利店內座椅上,

手包內有一萬多元現金、法院傳票及當事人鄒某相關身份證件和銀行卡。鄒某到貴陽上麥收費站時才發現手包丟了,然後返回該加油站尋找手包未果後報警求助。

民警反復觀看加油站內監控,發現有一名帶小孩的中年婦女可能撿得了鄒某的手包,

但由於是夜間加油站監控有死角,無法看清該名婦女所乘車輛號牌,只能模糊看出該名婦女和駕駛員衣著特徵,及其所乘車輛車型。出警人員羅兵龍隨即向大隊指揮中心彙報,大隊指揮中心通過多次技術比對後,發現一輛東南牌銀灰色小型轎車符合可疑車輛特徵,且車牌及駕駛人乘車人人像清晰,並將此線索提供給黔西縣公安局金碧派出所辦案民警宴警官。

派出所宴警官通過電話聯繫該車車主張某,張某稱11月10日淩晨其所駕車輛上乘車人吳某確實在加油站內撿得一手包,並將吳某的電話號碼告知宴警官。宴警官隨即電話聯繫吳某,吳某稱確實在加油站內撿得一手包,並告知自己已經回水城縣老鷹山鎮,

讓失主前去領取手包即可。

應報案人鄒某的援助請求,民警羅兵龍經向上級請示同意後,隨即和同事岳興驅車140公里,帶鄒某臨市六盤水市老鷹山鎮吳某住處,領取鄒某所失手包,最終失主鄒某成功領取所丟手包。

民警提醒廣大駕駛人外出記得照顧好隨身物品,如拾獲他人所丟物品請選擇交給工作人員和及時報警。

如拾獲他人所丟物品請選擇交給工作人員和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