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8期」大動作!內蒙古各旗縣和盟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將于12月底前產生
11月8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召開全區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培訓會,召集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三級黨委書記及涉及改革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傳達學習中央有關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精神,
“各級要準確把握黨中央關於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打牢思想、物質、底數、制度等工作基礎,把握機構組建、人員轉隸、全面融合等關鍵環節,搞好與人大換屆銜接、‘紀法’銜接、‘法法’銜接等工作銜接,積極穩妥推進各項重點工作,確保改革期間思想不亂、人心不散、工作不斷。”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李紀恒在培訓會上指出。
會議強調,各級黨委要擔起主體責任,加強統籌協調,落實責任分工;各級黨委書記要當好第一責任人,不僅上心,還要上手,當好“施工隊長”。各級紀委要擔起專門責任,細緻謀劃、具體操作;各級紀委書記要迎難而上、攻堅克難,當好“突擊隊長”。凡是涉及改革工作,決不允許擅自決斷改革事項,決不允許擅自更改改革方案,
按照改革進度安排和自治區三級人大換屆的時間節點,各旗縣(市、區)將在11月底前、盟市在12月底前產生監察委員會主任,確保在明年2月底之前完成內蒙古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任務。
“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就是要整合分散力量,擴大監察範圍,實現對公權力的全面監督、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自治區黨委培訓會之前,11月4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劉奇凡主持召開全區盟市、旗縣(市、區)紀委書記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培訓會,對大家關心的有關問題進行了答疑解惑。
來源 | 內蒙古晨報
審核 | 徐東巍
編輯 | 宗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