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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瞎高興太早了!2018年節假日安排時間表出爐?假的!

距離2018年還有不到兩個月的時間

網路上關於2018年節假日安排的時間表

已傳的沸沸揚揚

各大媒體也是紛紛轉發

並溫馨提醒網友“牢記住除夕前的這一天……”

但是,也有不少細心的網友發現,

目前在官方網站中並未找到該時間表。

網傳截圖來自一個叫做“天氣萬年曆”的商業網站。

通過檢索發現,該網站早在今年8月份就已發佈過2018年放假時間安排表。

文章中特別注明是根據往年的安排推測出的2018年放假安排時間表,也就是說目前網傳的這張2018年放假時間安排表只是一種猜測。

「2018年放假安排在哪看?」

節假日安排時間表一般由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發佈時間一般在前一年的12月初。

記者在中國政府網檢索相關資訊發現,網站上最新的一份節假日安排時間表是2017年節假日安排通知,並沒有發現2018年節假日安排通知。

看來,

這份“2018年假期安排”是假的!

另外,還有一個更悲痛的消息

從現在起,2017年再無法定節假日!

但是,

但下面這個假期是真真存在的!

那就是——帶薪年休假,最多能休15天。

是不是可以稍微挽救一下你失落的心情?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條例規定,

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關於休年假

這些問題要清楚!

單位必須安排休年假嗎?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

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這就是說,用人單位經職工本人同意,不安排職工休年假,而且未休年假期間的工資已經正常發放的,用人單位只需再支付勞動者日工資收入的300%就可以了。

今年已經休了產假等假期,還能享受年假嗎?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由此,產假和帶薪年休假之間不存在衝突,女職工可以同時享受產假和帶薪年休假。

年假可以申請跨年休嗎?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