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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委發文破解“三棄”難題 可再生能源投資2.5萬億元

本報記者 楊仕省 北京報導

未來3年內,作為中國大力推廣的可再生清潔能源,

水電、風電、光電的利用水準將得到進一步提高。

11月13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提出要採取有效措施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準,推動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要結合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尤其是特高壓輸電通道能力積極接納區外輸入可再生能源電力,主動壓減本地區燃煤發電,為擴大可再生能源利用騰出市場空間。

同時,把防範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與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有序發展有機結合,可再生能源棄電嚴重地區要切實完成2017年淘汰、停建、緩建煤電任務,確保 2020 年全國投產煤電裝機控制在 11 億千瓦以內。

《方案》提出,將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落實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制度,推進可再生能源電力參與市場化交易。充分挖掘跨省跨區輸電通道的輸送能力,將送端地區解決三棄問題與受端地區壓減燃煤消費相銜接,

擴大跨省跨區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現貨交易。

圍繞日內分時電價形成機制,《方案》提出,啟動南方(以廣東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東、福建、四川、甘肅等第一批電力現貨市場試點,逐步構建中長期交易與現貨市場相結合的電力市場體系。

國家發改委此前發佈《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顯示,“十三五”期間,我國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新增投資將達到2.5萬億元,

比“十二五”期間增長近39%。根據規劃,到2020年,水電新增裝機約6000萬千瓦,新增投資約5000億元;新增風電裝機約8000千瓦,新增投資約7000億元;新增各類太陽能發電裝機投資約1萬億元。再加上生物質發電投資、沼氣、地熱能利用等,整個“十三五”期間,可再生能源新增投資總計約2.5萬億元,比“十二五”期間增長近39%。

此次《方案》再次明確,按照經濟技術合理原則,“十三五”期間開工抽水蓄能電站共計約 6000 萬千瓦,

其中“三北”地區約2800萬千瓦。在華北、華東、南方等地區建設一批天然氣調峰電站,新增裝機500萬千瓦以上。

“可再生能源將再次迎來機會。”林伯強表示,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激勵機制勢在必行,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形成機制同樣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