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錢就挨打!多名女中學生校門口被輟學女同學敲詐
大河報·大河用戶端記者 郭致遠 文圖
閱讀提示:在校園內外,
校園潛藏暴力,如何將其有效遏制住?家長、學校擔當怎樣的角色?對此,
爆料:學生多次被勒索無奈告訴家長
11月14日,鄭州市民劉女士投訴稱,鄭州市嵩陽中學號稱是十一中分校,然而最近一段時間,該校開除的學生經常集社會閒散人員,聯合學校內部的學生對其他學生實施敲詐勒索,如若不順從,便遭恐嚇毆打。
劉女士說,親戚朱某在該校讀八年級,反映最近一段時間心情很不好。11月10日週五回家,朱某告訴哥哥有學生勾結以前輟學的學生,向她和另外一個學生要錢,如果不給,就要挨打。此前,朱某已經給對方兩次錢,雖然錢不多,也就幾十塊錢,但都是從每週100元的生活費當中,節省出來的。周日返校,不按約定時間支付,估計會在上學路上,被其毆打。
朱某哥哥聞訊,立即登錄她的QQ。
控制:施暴女孩被受害者家人抓住
11月12日,朱某在家長的陪同下返校。一行人開到學校的時候,朱某下車獨自朝學校走去,其家裡人則躲車裡悄悄尾隨其後,密切觀察動向。很快,距離學校門口大約20米遠,
據朱某介紹,幾人每次要錢的時候,都要拿出一根可伸縮棍子威脅,如果沒有錢就挨打,一旦有人要告訴家長或老師,就會恐嚇“弄死你”。
隨後,閆某被轄區十八裡河分局鄭尉路治安中隊民警帶走。“那小妮兒可傲氣,一臉的不在乎樣子。”一位學生家長說,閆某稱員警來了又咋樣,不就是去寫寫筆錄,過不了24小時就得釋放,想這樣的事兒,自己又不是沒去過。
校方:此事頭疼參與敲詐學生暫回家
“閆某今年才16歲,還是個未成年人孩子,敲詐的錢也不多,員警拿她也沒啥法子。”多位家長稱,,他們擔心通過此次“圍追堵截”,閆某心生怨恨,再次報復孩子。
針對此事,嵩陽中學張副校長受訪時直言,對於閆某這樣的孩子,他們也感到十分頭疼。
張副校長說,去年閆某插班進入嵩陽中學,讀了半個月便輟學,隨後曾多次混入學校。有一天夜晚,閆某和兩名社會上的未成年人混入校園,老師通知了他們3個人的家長,其中倆人的家長很快把孩子接走了,只有閆某的父親表示,他和閆某母親離婚了,這個閨女他管不了。經瞭解,閆某多次進過派出所,但因其是未成人,每次都是很快就放出來了。
嵩陽中學政教處楊主任說,他是才來學校不久,僅他發現的,閆某有兩次混入學校,兩次都報警了,但警方也沒有辦法。
據瞭解,與閆某一起參與要錢的在校生程某,已通知家長把她接回家,希望通過學校和家長一起努力,引導他們辨明是非,走上正途。“在校生涉嫌向其他學生要錢,可以同學學校、家長共同管理,而像這樣的社會未成年人,學校管不了,公安也沒法子。”嵩陽中學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後將加大校園周邊巡查力度,防範不良未成年人侵害學生,並向轄區巡防隊建言,希望他們加強巡邏,無形中起到震懾作用。
說法:警方表示將加強巡邏
11月14日上午,鄭州市公安局十八裡河分局鄭尉路治安中隊民警表示,像這種校園暴力,因為人身傷害不大,勒索錢財較小,構不上刑事。加上施暴者又是未成年,警方也沒有辦法,在做過筆錄後,24小時就必須放人。
民警說,妥善解決這種情況,除了家長多留意孩子的自身安全外,學校也應當邀請民警或法律界人士,用真實事例向孩子們宣講,日常生活中那些行為處於違法的邊界,增加對法律、人的敬畏感。與此同時,他們也將儘量加強巡邏,避免此類事情發生。
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分析認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進行敲詐勒索等行為明顯違法,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如果情節嚴重,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上述行為不僅僅是一個法律問題,更是一個社會問題,包括學校、家長都應當加強學生素質教育和法治教育。
換換環境離開這所學校。隨後,閆某被轄區十八裡河分局鄭尉路治安中隊民警帶走。“那小妮兒可傲氣,一臉的不在乎樣子。”一位學生家長說,閆某稱員警來了又咋樣,不就是去寫寫筆錄,過不了24小時就得釋放,想這樣的事兒,自己又不是沒去過。
校方:此事頭疼參與敲詐學生暫回家
“閆某今年才16歲,還是個未成年人孩子,敲詐的錢也不多,員警拿她也沒啥法子。”多位家長稱,,他們擔心通過此次“圍追堵截”,閆某心生怨恨,再次報復孩子。
針對此事,嵩陽中學張副校長受訪時直言,對於閆某這樣的孩子,他們也感到十分頭疼。
張副校長說,去年閆某插班進入嵩陽中學,讀了半個月便輟學,隨後曾多次混入學校。有一天夜晚,閆某和兩名社會上的未成年人混入校園,老師通知了他們3個人的家長,其中倆人的家長很快把孩子接走了,只有閆某的父親表示,他和閆某母親離婚了,這個閨女他管不了。經瞭解,閆某多次進過派出所,但因其是未成人,每次都是很快就放出來了。
嵩陽中學政教處楊主任說,他是才來學校不久,僅他發現的,閆某有兩次混入學校,兩次都報警了,但警方也沒有辦法。
據瞭解,與閆某一起參與要錢的在校生程某,已通知家長把她接回家,希望通過學校和家長一起努力,引導他們辨明是非,走上正途。“在校生涉嫌向其他學生要錢,可以同學學校、家長共同管理,而像這樣的社會未成年人,學校管不了,公安也沒法子。”嵩陽中學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後將加大校園周邊巡查力度,防範不良未成年人侵害學生,並向轄區巡防隊建言,希望他們加強巡邏,無形中起到震懾作用。
說法:警方表示將加強巡邏
11月14日上午,鄭州市公安局十八裡河分局鄭尉路治安中隊民警表示,像這種校園暴力,因為人身傷害不大,勒索錢財較小,構不上刑事。加上施暴者又是未成年,警方也沒有辦法,在做過筆錄後,24小時就必須放人。
民警說,妥善解決這種情況,除了家長多留意孩子的自身安全外,學校也應當邀請民警或法律界人士,用真實事例向孩子們宣講,日常生活中那些行為處於違法的邊界,增加對法律、人的敬畏感。與此同時,他們也將儘量加強巡邏,避免此類事情發生。
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分析認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進行敲詐勒索等行為明顯違法,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如果情節嚴重,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上述行為不僅僅是一個法律問題,更是一個社會問題,包括學校、家長都應當加強學生素質教育和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