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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租金拒不執行 老賴被拘留15天

都市時報記者 林舒佳 實習生 杜煜月

酒店正常營業,在好幾家網上都能訂房間,生意也還不錯,可對業主們承諾的租金卻是一拖再拖。其中13名業主將酒店管理公司告上法庭。

判決生效後,酒店主要負責人胡某卻仍未當回事。

4月1日,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打響執行“迅雷行動”第一槍,執行法官來到該酒店進行強制執行,對酒店的總台、財務室進行搜查,共搜出現金2.4萬余元,法官搜查時,趕回酒店的“老賴”仍態度惡劣,由於拒不配合執行,被司法拘留15天。

執行人員對酒店進行搜查,共搜出現金2.4萬餘元。

購房返租給別人開酒店 卻收不到租金

2013年初,魏先生得知馬街附近有一樓盤對外銷售,房屋就位於興苑路以北“凱華書園”社區。

魏先生說,當時開發商宣傳資料公開承諾:產權式星級酒店,只要投資買房,就能獲得10%的年收益穩定回報。“我們向開發商負責人胡某購房後再返租給他們開酒店,年租金為購房總金額的10%,

比如投資100萬元的房子,每年可穩收10萬元租金。”魏先生說。

“當初就是看到回報還可以,才決定投資買房的,我買了一套20多平方米的房子,房價是30多萬元。”魏先生說,房價是1萬多元每平方米,相比當時同等地段的房價,屬於比較高的。100多個主業看到較高回報,便投資買了房。

業主們介紹,買房時,雙方還簽訂委託經營協議,由業主統一將房屋返租給昆明天財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作為酒店統一經營管理。第一年是裝修期,租金直接在購房款中抵扣。從第二年開始正式給付租金,還承諾每半年付一次租金。“從2015年開始,天財興酒店營業逐漸步入正軌,可該支付給我們的租金卻一拖再拖,沒有兌現承諾。”業主們說,那段時間,他們也經常找胡某要租金。

業主們說,當時酒店的開發商負責人是胡某,天財興酒店管理公司的實際經營人也是胡某。雖然酒店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葉某,

胡某的職位為酒店副總,但事實上葉某從未在酒店露過面,酒店所有經營管理還是胡某說了算。在法院筆錄中,胡某也承認自己是酒店的實際負責人。

“老賴”拖欠租金被強制執行

由於拿不到租金,業主們多次來到酒店找負責人胡某溝通,但都無功而返,最終,魏先生等13名業主分別將昆明天財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告到西山區人民法院,

要求支付被拖欠的租金,最少的租金在5萬元左右,最多的有10多萬元。

西山區法院審理後,一審判決,天財興酒店管理公司限期支付相應的租金給13名業主。

可判決生效後,天財興酒店管理公司仍未當回事,拒不支付租金。無奈之下,13名業主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介紹,天財興酒店在西山區法院共有被執行案件13件,執行標的共88萬餘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後,他們向該酒店發限期執行通知書,並要求其申報財產。“我們到酒店發執行通知書時,酒店負責人還找人來圍堵過我們。”執行法官說,執行通知到期後,不見胡某履行。

4月1日,西山區法院開展執行“迅雷行動”,將被執行單位昆明天財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被列為重點案件執行。

天財興酒店與西山區法院只有一牆之隔。4月1日下午2點30分許,執行幹警一行來到酒店,酒店正常營業中,可胡某並不在酒店。“我們是西山區法院執行局的,你在哪裡?趕快回到酒店配合執行。”現場執行法官撥通了胡某電話,要求其回到酒店配合執行。

同時,執行法官向酒店前臺人員出示搜查令。“我們依法對酒店進行搜查,請你們提交酒店的營業情況、財務報表等相關材料。”隨後,執行幹警開始對前臺和4樓的財務室進行搜查。

經過執行幹警搜查,從前臺的抽屜裡搜出現金1.6萬多元,從4樓財務室搜出8000多元現金。

同時,執行法官還發現前臺和財務室都放有保險櫃,但現場工作人員都稱沒有鑰匙。 執行法官介紹,通過搜查他們發現,從酒店的登記入住等營業情況看,實際上胡某具有履行能力。

拒不執行 老賴被拘留15天。

“老賴”被拘留15天

業主們介紹,該酒店共六層,有上百間房間,酒店裝潢也比較高檔。

就酒店的經營情況,酒店前臺工作人員說,酒店生意一般,平均每天開房在30間左右。

而業主們則說:“酒店生意很好,在好幾家網站上都能訂房間,130元是起價,最高是256元,有時房間都訂不到,每天收入不止1萬元。”酒店水牌價也顯示最高房價近500元。

1個小時後,就在執行人員對酒店財務室進行搜查時,胡某走進了酒店大堂。

執行法官要求他把保險櫃打開。

可作為酒店負責人的胡某卻稱沒有鑰匙。“要找鎖匠撬開,我沒有鑰匙,鑰匙被財務人員拿著。我要是怕我就不來了”胡某轉了一圈,又指著申請執行的業主們說,“還有你們這些業主,你們如果這樣整的話,我就……”

胡某現場和執行法官爭吵起來,由於其態度惡劣,拒不配合執行,執行幹警將其帶回西山區法院予以處理。

當晚7點許,西山區法院決定對被執行人胡某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

名詞解釋

“迅雷行動”

今年是雲南法院貫徹落實“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關鍵之年。

為實現全省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新突破,今年4月至6月,全省法院將開展執行攻堅“迅雷行動”,重點解決被執行人規避執行、抗拒執行和外界干預執行現象,杜絕人民法院消極執行、選擇執行、亂執行等情形。

並要求其申報財產。“我們到酒店發執行通知書時,酒店負責人還找人來圍堵過我們。”執行法官說,執行通知到期後,不見胡某履行。

4月1日,西山區法院開展執行“迅雷行動”,將被執行單位昆明天財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被列為重點案件執行。

天財興酒店與西山區法院只有一牆之隔。4月1日下午2點30分許,執行幹警一行來到酒店,酒店正常營業中,可胡某並不在酒店。“我們是西山區法院執行局的,你在哪裡?趕快回到酒店配合執行。”現場執行法官撥通了胡某電話,要求其回到酒店配合執行。

同時,執行法官向酒店前臺人員出示搜查令。“我們依法對酒店進行搜查,請你們提交酒店的營業情況、財務報表等相關材料。”隨後,執行幹警開始對前臺和4樓的財務室進行搜查。

經過執行幹警搜查,從前臺的抽屜裡搜出現金1.6萬多元,從4樓財務室搜出8000多元現金。

同時,執行法官還發現前臺和財務室都放有保險櫃,但現場工作人員都稱沒有鑰匙。 執行法官介紹,通過搜查他們發現,從酒店的登記入住等營業情況看,實際上胡某具有履行能力。

拒不執行 老賴被拘留15天。

“老賴”被拘留15天

業主們介紹,該酒店共六層,有上百間房間,酒店裝潢也比較高檔。

就酒店的經營情況,酒店前臺工作人員說,酒店生意一般,平均每天開房在30間左右。

而業主們則說:“酒店生意很好,在好幾家網站上都能訂房間,130元是起價,最高是256元,有時房間都訂不到,每天收入不止1萬元。”酒店水牌價也顯示最高房價近500元。

1個小時後,就在執行人員對酒店財務室進行搜查時,胡某走進了酒店大堂。

執行法官要求他把保險櫃打開。

可作為酒店負責人的胡某卻稱沒有鑰匙。“要找鎖匠撬開,我沒有鑰匙,鑰匙被財務人員拿著。我要是怕我就不來了”胡某轉了一圈,又指著申請執行的業主們說,“還有你們這些業主,你們如果這樣整的話,我就……”

胡某現場和執行法官爭吵起來,由於其態度惡劣,拒不配合執行,執行幹警將其帶回西山區法院予以處理。

當晚7點許,西山區法院決定對被執行人胡某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

名詞解釋

“迅雷行動”

今年是雲南法院貫徹落實“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關鍵之年。

為實現全省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新突破,今年4月至6月,全省法院將開展執行攻堅“迅雷行動”,重點解決被執行人規避執行、抗拒執行和外界干預執行現象,杜絕人民法院消極執行、選擇執行、亂執行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