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匹狼?騎匹狼?這個商標到底算不算數?
事件回顧:
七匹狼品牌創立於1990年,是中國男裝行業開創性品牌,更是在1992年就是福建著名商標,2002年成為中國馳名商標。
然而14年,七匹狼公司突然發現,江蘇無錫騎匹狼電動車廠註冊了“騎匹狼”商標,
這是要搞事情啊!七匹狼公司迅速做出反擊,請求商評委判決“騎匹狼”商標無效。
據悉“騎匹狼”商標被江蘇無錫錫山區騎匹狼電動車廠於2014年2月核准註冊,核定使用在第12類的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商品上。
審查後認為,“七匹狼”與“騎匹狼”不構成商標近似,維持“騎匹狼”商標有效。
隨後,七匹狼公司不服裁定,提起訴訟,法院認同商評委觀點,七匹狼再度敗訴。繼而上訴最終判決仍然敗訴。
事件解析:
這次起訴“騎匹狼”商標近似的“七匹狼”商標並不是大眾熟知的服裝類商標,
該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為第12類運輸工具的行李車、打高爾夫球用手推車、纜車、雪橇、氣球、遊艇,但是並沒有包括電動三輪車、電動自行車。
而“騎匹狼”註冊在12類的電動三輪車、電動自行車上。
七匹狼公司敗訴的根本原因是“騎匹狼”商標與“七匹狼”商標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未構成類似商品,商標構成文字不同,含義上有所區別,二者不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從此事件來看,前期的商標全面佈局多麼重要,注冊商標防禦時必須全面,假如七匹狼公司的註冊範圍內包括電動三輪車、電動自行車,那又是不一樣的結局了。
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
企業需要加大品牌的保護力度,註冊防禦性商標,加大全面保護。
同時,企業在商標註冊方面,也要加大維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