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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話,只想讓那些噴江歌媽媽的人看到……

這些天,網上有很多關於此次江歌事件的文章傳的沸沸揚揚,有的是在批判劉鑫的,有的是在吐槽江歌媽媽的,有的是站在“中立”的角度呼籲大家冷靜的。

我從各方面瞭解了很多,

自己的感觸很深,也有很多想說的話,我覺得正在看這篇文章的你一定也有很多感慨或者吐槽。對於一件事物的判斷對於每一個人都是自由的,大家可以各抒己見,但是無論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意見,我們都不能丟的東西可能就是人性和正義。

這次網上有在噴江歌媽媽的觀點主要是兩個:一個是公開了劉鑫一家的個人資訊,二是江歌媽媽發起了一次對陳世峰死刑的簽名活動。

按理說正常一個人把他人資訊公佈與眾,肯定是不對的。但我們分析事物要去考慮因果關係。如果陳世峰這次的案件都要依法酌情處理,對於江歌媽媽公佈劉鑫家人資訊這件事上我們為什麼不能酌情分析?

若在什麼都沒有發生的情況下,江歌媽媽會無辜公開他人資訊,那百分之百是她的錯。但我想大家已經非常的清楚,江歌媽媽之所以能做到這一步,

是因為她真的沒有任何的辦法,已經是被逼無奈了。

一位母親聽說了自己女兒因為閨蜜被閨蜜前男友殺死,事後兩家人冷漠無情,沒有任何人安慰甚至聯繫她,在這般無助下,她才選擇了下下策逼出了劉鑫。

(部分謾駡江哥哥媽媽網友留言)

公開別人的資訊確實不對,但是在此次案件上的重點,我們應該的抨擊的重點是江歌媽媽的作為嗎?

比起殘忍殺害江歌的陳世峰?比起冷漠無情的劉鑫?

我們應該去噴一位孤苦伶仃的受害者母親嗎?

比起死去的人命,我們當下更應該糾纏於個人隱私問題嗎?

# 理性 #

理性這個詞很重,真正能做到任何事情都理性處理的人不多,人總會多少參半感情因素。很多網友指責謾駡江歌媽媽因為江歌的死受到了刺激幹出了不可理喻的事情,

讓她應該更理智一些。

但我們換位思考,這件是發生在任何人身上,我覺得誰也不會把自己女兒沒了這件事當做沒發生過,客觀理性,心平氣和的去解決問題的。

而且個人認為江歌媽媽在此次案件裡面已經儘量在控制自己了,

從案發開始294天后劉鑫終於露面那個畫面就可以看出,江歌媽媽渾身一直在瑟瑟發抖卻一直在控制,她似乎又想對劉鑫有些肢體動作,但是最終又克制了自己,並且盡可能的在劉鑫面前表露出一位母親的堅強,直到後來她從劉鑫那裡拿來了江歌的遺物再也沒有克制住自己的眼淚流下來。

即便是當初她頻繁聯繫劉鑫想要知道真相,也是情有可原,自己的閨蜜死了,他媽媽來找她瞭解情況她就應該不耐煩嗎?你的閨蜜丟的可是一條命啊!

換一個比較極端的立場,在螢幕那頭吐槽江歌媽媽不理性的那些人,如果你的家人遇到了同樣的事情丟了命,你一定會理性嗎?

呼籲理性本身沒有錯,但是請你不要站著說話不腰疼。

# 責任感 #

在日本犯罪,會遭到強烈的社會輿論譴責,上到官僚,明星,下到平面百姓。很多犯了罪的人在日本這個嚴厲的社會機制下甚至難有第二次重生的機會。犯下重錯的很多人承受不了社會壓力最終選擇自殺(當然並不是鼓勵自殺,只是強調日本人很在乎社會對自己的評論)。很多殺人犯的父母親戚要背負一生的駡名,要對受害者家屬磕頭謝罪。發生在2008年的秋葉原殺人魔事件,造成7人死亡,10人受傷的慘劇。2015年殺人犯被判決死刑,當時在日本引起了軒然大波,因為此事,殺人犯的父母離異,父親在信用金庫的工作遭到辭職。母親常年足不出戶,每天用窗簾遮擋著窗戶把自己關在家裡。殺人犯的弟弟承受不住社會的巨大壓力,最終選擇自殺。在這裡,一切都是理所應當,做錯了事,自己和家人要承擔一切後果,沒有人會去同情犯錯了的人。但如果你沒有面對錯誤的勇氣,例如劉鑫和陳世峰及其家屬。那麼只有背負社會輿論的更強烈的譴責和謾駡。用那句話說就是自己選的路,跪著也要走完吧。當了婊子就不要立牌坊。

有很多人再吐槽這次簽名活動,這兩天一篇10w+《我對江歌案中的民意感到由衷的恐懼》也火了起來,其中指責到很多人參加這次簽名活動支持陳世峰死刑讓筆者感到了萬分恐懼。呼籲大家理智,感覺是一篇很“客觀冷靜”的文章。(直到我在看到最後留言的時候看到作者對一位評論的人回復“傻逼”)。嗯~很理智,很冷靜。換做您家人出事怎麼開始爆粗口了?

我們回歸正題講這篇文章所指責的死刑簽名活動和民意。

首先,簽名是自由的,你可以選擇參加,可以選擇不參加,如果你覺得江歌媽媽做的沒有道理,或者你覺得江歌媽媽很可憐,但是你不支持死刑你完全可以選擇不參加簽名活動,沒有必要吐槽別人。

二,簽名活動不違法,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日本。此次簽名活動純屬自願,沒有強迫在其中,沒有違法中國甚至日本當地法律,而且日本以前也有過同樣的簽名死刑活動,並在10年前有過成功案例。2007年8月24日晚,於名古屋市千種區上班、當時31歲的磯谷利惠,在距自家約100公尺的回家途中遭人綁架。隔天淩晨,3名嫌疑犯搶劫了現金6萬2千日元後,以鐵錘敲打受害者頭部多達40次、再用繩子將其勒斃,最後棄屍在岐阜縣內杳無人煙的山林中。但通過受害人母親5年的堅持努力,最終募集到了33萬多人的簽名,成功讓3名嫌犯之一神田被判死刑,於2015年中旬處決外,另兩人皆被處以無期徒刑。

三,簽名的數量上看也只是代表了一部分人的意見。昨日,參與此次開庭受理翻譯的徐靜波老師的一篇博文上更新了目前參與簽名的數量統計已經有了150多萬,但是其中無效資訊的拋出後可能還會少很大一部分,數字上看上去很多,但是相比沒有支持簽名的人來說,只是九牛一毛,這就說明還是有很多人沒有一定要支持死刑,不能把這150萬簽名說成是代表了整個互聯網甚至中國人的民意,然後吐槽感到悲哀。

四,簽名活動的有著特殊的意義。簽名活動雖在上面介紹過,在日本有成功案例,但是這個案例不一定通用於所有案例,也有可能因為這次涉案人員為外國人,簽名活動不會作為參考的可能性不排除。更多的意義在於通過這次簽名活動,廣大網友給予了江歌媽媽了堅持的動力,讓她相信社會還是有溫暖。從江歌媽媽自己本身出發,能為女兒做的一切事情只要有一絲希望,她都會去想辦法通過正當途徑嚴懲兇手,這合情合理。

# 民意 #

何為民意?民意就是社會現象的一面鏡子,代表著這個社會上大多數人的主流想法,如果說大眾的民意是錯誤的,那我真的想問一句,那些國家的總統不是民意投出來的嗎?一個國家的發展,法律的規範,難道不是基於大眾民意所定的嗎?

在噴江歌媽媽的那些人,對於江歌案你又做了什麼?

而據我瞭解,很多在噴江歌媽媽的人,多數是對江歌事件的種種漠不關心,看到大家紛紛在抨擊劉鑫的冷漠而刷屏,感覺到了厭煩,為了找出存在感和自己的與眾不同,來告知你們的想法是錯的,你們是衝動的,“只有我最理智”。

你的出現,就是為了噴江歌媽媽嗎?!你有瞭解過劉鑫做的事嗎?!你有指責過殺人犯陳世峰嗎?!都沒有,你只是想盡可能的與眾不同。

其實,在咪蒙的文章發佈後引起了很大的社會輿論,我已經猜到不久後就會有人出來做“好人”收場,順便抨擊下他人。善良的人有善良的人的做法,你可以選擇不善良,但請你不要詆毀別人的善良。

江歌媽媽,你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寫在最後,引用如下:

當他們殺害猶太人時,我沒有站起來說話。

當他們殺害基督徒時,我沒有站起來說話。

當他們殺害民主黨時,我沒有站起來說話。

當最終他們走向我時,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

也是情有可原,自己的閨蜜死了,他媽媽來找她瞭解情況她就應該不耐煩嗎?你的閨蜜丟的可是一條命啊!

換一個比較極端的立場,在螢幕那頭吐槽江歌媽媽不理性的那些人,如果你的家人遇到了同樣的事情丟了命,你一定會理性嗎?

呼籲理性本身沒有錯,但是請你不要站著說話不腰疼。

# 責任感 #

在日本犯罪,會遭到強烈的社會輿論譴責,上到官僚,明星,下到平面百姓。很多犯了罪的人在日本這個嚴厲的社會機制下甚至難有第二次重生的機會。犯下重錯的很多人承受不了社會壓力最終選擇自殺(當然並不是鼓勵自殺,只是強調日本人很在乎社會對自己的評論)。很多殺人犯的父母親戚要背負一生的駡名,要對受害者家屬磕頭謝罪。發生在2008年的秋葉原殺人魔事件,造成7人死亡,10人受傷的慘劇。2015年殺人犯被判決死刑,當時在日本引起了軒然大波,因為此事,殺人犯的父母離異,父親在信用金庫的工作遭到辭職。母親常年足不出戶,每天用窗簾遮擋著窗戶把自己關在家裡。殺人犯的弟弟承受不住社會的巨大壓力,最終選擇自殺。在這裡,一切都是理所應當,做錯了事,自己和家人要承擔一切後果,沒有人會去同情犯錯了的人。但如果你沒有面對錯誤的勇氣,例如劉鑫和陳世峰及其家屬。那麼只有背負社會輿論的更強烈的譴責和謾駡。用那句話說就是自己選的路,跪著也要走完吧。當了婊子就不要立牌坊。

有很多人再吐槽這次簽名活動,這兩天一篇10w+《我對江歌案中的民意感到由衷的恐懼》也火了起來,其中指責到很多人參加這次簽名活動支持陳世峰死刑讓筆者感到了萬分恐懼。呼籲大家理智,感覺是一篇很“客觀冷靜”的文章。(直到我在看到最後留言的時候看到作者對一位評論的人回復“傻逼”)。嗯~很理智,很冷靜。換做您家人出事怎麼開始爆粗口了?

我們回歸正題講這篇文章所指責的死刑簽名活動和民意。

首先,簽名是自由的,你可以選擇參加,可以選擇不參加,如果你覺得江歌媽媽做的沒有道理,或者你覺得江歌媽媽很可憐,但是你不支持死刑你完全可以選擇不參加簽名活動,沒有必要吐槽別人。

二,簽名活動不違法,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日本。此次簽名活動純屬自願,沒有強迫在其中,沒有違法中國甚至日本當地法律,而且日本以前也有過同樣的簽名死刑活動,並在10年前有過成功案例。2007年8月24日晚,於名古屋市千種區上班、當時31歲的磯谷利惠,在距自家約100公尺的回家途中遭人綁架。隔天淩晨,3名嫌疑犯搶劫了現金6萬2千日元後,以鐵錘敲打受害者頭部多達40次、再用繩子將其勒斃,最後棄屍在岐阜縣內杳無人煙的山林中。但通過受害人母親5年的堅持努力,最終募集到了33萬多人的簽名,成功讓3名嫌犯之一神田被判死刑,於2015年中旬處決外,另兩人皆被處以無期徒刑。

三,簽名的數量上看也只是代表了一部分人的意見。昨日,參與此次開庭受理翻譯的徐靜波老師的一篇博文上更新了目前參與簽名的數量統計已經有了150多萬,但是其中無效資訊的拋出後可能還會少很大一部分,數字上看上去很多,但是相比沒有支持簽名的人來說,只是九牛一毛,這就說明還是有很多人沒有一定要支持死刑,不能把這150萬簽名說成是代表了整個互聯網甚至中國人的民意,然後吐槽感到悲哀。

四,簽名活動的有著特殊的意義。簽名活動雖在上面介紹過,在日本有成功案例,但是這個案例不一定通用於所有案例,也有可能因為這次涉案人員為外國人,簽名活動不會作為參考的可能性不排除。更多的意義在於通過這次簽名活動,廣大網友給予了江歌媽媽了堅持的動力,讓她相信社會還是有溫暖。從江歌媽媽自己本身出發,能為女兒做的一切事情只要有一絲希望,她都會去想辦法通過正當途徑嚴懲兇手,這合情合理。

# 民意 #

何為民意?民意就是社會現象的一面鏡子,代表著這個社會上大多數人的主流想法,如果說大眾的民意是錯誤的,那我真的想問一句,那些國家的總統不是民意投出來的嗎?一個國家的發展,法律的規範,難道不是基於大眾民意所定的嗎?

在噴江歌媽媽的那些人,對於江歌案你又做了什麼?

而據我瞭解,很多在噴江歌媽媽的人,多數是對江歌事件的種種漠不關心,看到大家紛紛在抨擊劉鑫的冷漠而刷屏,感覺到了厭煩,為了找出存在感和自己的與眾不同,來告知你們的想法是錯的,你們是衝動的,“只有我最理智”。

你的出現,就是為了噴江歌媽媽嗎?!你有瞭解過劉鑫做的事嗎?!你有指責過殺人犯陳世峰嗎?!都沒有,你只是想盡可能的與眾不同。

其實,在咪蒙的文章發佈後引起了很大的社會輿論,我已經猜到不久後就會有人出來做“好人”收場,順便抨擊下他人。善良的人有善良的人的做法,你可以選擇不善良,但請你不要詆毀別人的善良。

江歌媽媽,你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寫在最後,引用如下:

當他們殺害猶太人時,我沒有站起來說話。

當他們殺害基督徒時,我沒有站起來說話。

當他們殺害民主黨時,我沒有站起來說話。

當最終他們走向我時,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