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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汀:12月1日起在全縣對機動車不禮讓行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違者處100元罰款,記3分

警務動態丨長汀:12月1日起在全縣對機動車不禮讓行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違者處100元罰款,記3分……

長汀縣廣播電視臺 微長汀

長汀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關於在全縣對機動車不禮讓行人交通違法行為

進行抓拍的通告

為切實落實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禮讓行人,宣導文明行車,保障行人通行安全,2017年7月10日以來,我隊選取城區三個路段作為試點,對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禮讓行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得了顯著成效。駕駛人禮讓行人意識、安全文明出行習慣逐步形成,行人出行安全感明顯增強。我縣為“全國歷史文化名城”,城區為我縣紅色旅遊核心景區,

且當前長汀縣“創建省級文明縣城”已到關鍵節點。為助推“創城”工作,維護“名城”形象,加快美麗長汀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在全縣對機動車不禮讓行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抓拍範圍:全縣所有人行橫道線;

二、處罰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和《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七條第五項之規定,

對於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機動車,處以100元罰款,記3分。

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將於2017年12月1日起開始執行,請過往車輛駕駛人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通行安全。

特此通告。

長汀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7年11月17日

(長汀縣廣播電視臺)

編 輯:吳德榮 謝和杉 陳炳林 邱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