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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天!大資管統一監管時代來臨,這六點與你切實相關!

今年果然是監管大年,剛剛,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外管局剛剛聯合發佈了《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總字數超過1萬字。

看過之後,諜爺精神一震,果然變天了!這篇萬字長文,可謂囊括了業內業外整個投資人群,咱們就一起拎拎其中的重點之處!

一、確立資管產品的分類標準。

意見稿把資管產品分為公募私募兩大類,每一類有明確約束,再者通過用途不同分為固收類、權益類、混合類、金融衍生品四種。

這點看起來有點像基金。從源頭上控制風險,比如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混合類產品的分級比例不得超過2:1。這也為下一步,適合的人買適合的產品做引導。

二、控制影子銀行風險邊際。

資管業務對於管理人而言,是“表外”業務,不納入自己的資產負債表,也不用承擔主要的投資風險,是投資者與最終投資標的之間直接融資。但對於金融機構來說,如果自有資金進行了間接融資,

監管部門就會給予相應的監管要求,比如對資本、損失準備金、資訊披露等提出要求。

這樣,一種不良動機就滋生了:把表內投資,“偽裝”成資管業務,佯裝不是由自己承擔投資風險的,那麼就可以規避一系列信披要求。但根子上這是我自己的投資,由我來承擔風險,這部分風險一直處於“監管死角”。

而另一種,就是類信貸實融資。

而這一切,在新監管制度下,將得到有效控制。

三、打破剛兌。

這點不用多說,打破之後,以後的資管產品,就沒有所謂的保本保收益了!更沒有所謂的資金池~

這點上來說,主要目的有兩個,一是告訴大家,買產品要理智了,大家都是成年人,要為自己行為負責了!二是,有塵除塵,資管產品賠多少就曝光多少,

別拆東補西,釀大禍。

四、抑制多成套嵌。

所謂套嵌最簡單理解就是——一個資管產品投另一個資管產品、而之前呢,我們的監管邏輯是“一家管一攤”,銀行理財產品歸銀監會管、券商資管產品歸證監會管、這樣一來,如果券商產品投銀行理財產品的話,證監會就管不到銀行理財了,當然,更多時候是銀行理財投券商,因為收益更高嘛~

五、控制資管杠杆水準。

這點在第一點統一“度量衡”時候就提到過,具體則是:每只開放式公募產品的總資產不得超過該產品淨資產的140%,每只封閉式公募產品、每只私募產品的總資產不得超過該產品淨資產的200%。計算單只產品的總資產時應當按照穿透原則合併計算所投資資產管理產品的總資產。

這點不用多說,控風險。

六、明確合格投資者。

合格投資者要求三點:

1、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

2、最近1年末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3、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其實就是一句話:錢多~

總體來看:本次意見稿有三大特點:控風險、控風險、控風險!

控制投資人風險、控制機構風險、控制積累風險。

對於普通資管投資者來說,以後想投資管產品,一則門檻要求高了、再則要為自己負責了(沒有剛兌了),而對於整個資本市場來說——“玩法”少了!要按規矩來了!

這點不用多說,控風險。

六、明確合格投資者。

合格投資者要求三點:

1、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

2、最近1年末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3、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其實就是一句話:錢多~

總體來看:本次意見稿有三大特點:控風險、控風險、控風險!

控制投資人風險、控制機構風險、控制積累風險。

對於普通資管投資者來說,以後想投資管產品,一則門檻要求高了、再則要為自己負責了(沒有剛兌了),而對於整個資本市場來說——“玩法”少了!要按規矩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