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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要做調查評估 這兩類與“石頭”相關的企業被涉及

2017-11-16 20:12 | 浙江新聞用戶端 通訊員 李風 記者 方臻子

為加快提升礦山企業開發利用水準、推進礦業領域生態文明建設,

11月16日,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發出《關於開展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準調查評估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試點礦種為普通螢石、水泥用石灰岩,對全省普通螢石和水泥用石灰岩礦山企業開發利用水準進行評估,確定"領跑者"和"不達標者"名單,向社會公開發佈。

根據《通知》,此次試點工作將以採礦權人公示的年度開採資訊為基礎,

結合礦山儲量年報、開發利用統計年報等資料,獲取全省80家螢石礦山和41家水泥用石灰岩礦山2016年度開發利用相關資料資訊; 組織專家對全省13家大中型螢石礦山、37家大中型水泥用石灰岩礦山和部分隨機抽取的小型礦山,開展實地核查;在實地核查的基礎上,結合礦產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準評價指標體系研究成果,研究制定開發利用水準調查評估的內容、指標和標準,
確定評估方法和流程,研究提出開發利用水準激勵約束措施。

試點工作將對全省普通螢石和水泥用石灰岩礦山企業開發利用水準進行評估,形成排序,確定"領跑者"和"不達標者"名單,向社會公開發佈。將"領跑者"和"不達標者"分別作為企業榮譽資訊和失信資訊,納入地礦信用體系實施監督管理。

省國土資源廳要求,有關礦山企業要擔負起提升開發利用水準的主體責任,

加強先進采選技術、工藝、設備的研發和應用,努力提升礦山企業科技創新內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