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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數字城管平臺加強共用單車停放管理

深圳無綠道的公園全面禁行自行車,禁止互聯網自行車租賃企業在市政公園園區及其入口500米內投放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深圳市城管局昨日公佈,目前已在直屬14個公園劃定40個停車點,

下一步將組織全市的市政公園逐步劃定相應的停車點。

整治階段暫停投放單車

根據《深圳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範管理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深圳市城管局昨日公佈制定的《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範管理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據介紹,深圳市城管局近日召開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範管理工作會議,約談全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提出五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求各企業在全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整治階段暫停新投放單車;二是要求各企業切實加強自行車的規範擺放管理;三是要求各企業與城管部門加強資訊對接,將違法違規停放自行車資訊接入數位化城管平臺進行管理。四是要求各企業加強對使用者規範管理,

在加強對用戶文明引導的同時,要對違法違規用戶採取提高用車費用、停用等多種措施進行有效處罰。五是要求加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與城管部門溝通聯絡,配合管理並及時報送內部管理政策。

據介紹,全市城管執法部門將加大執法力度,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佔用城市公共綠地,佔用城市道路及其兩側、人行天橋、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場所違規停放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企業和個人,

分別依據《深圳市綠化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進行查處。

清理共用單車4006輛

全市城管部門昨日進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專項整治統一行動,重點加強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佔用盲道、綠地、消防通道投放和停放的整治,

對違反規定的依法實施處罰;組織各區、各街道執法部門發動市容巡查員和多方社會力量,對亂停放互聯網租賃單車開展“隨手扶”行動,將車輛擺放整齊、有序。

在昨日的統一行動中,南山區共出動執法人員334人,共清理互聯網租賃自行車4006輛,責令整改112次。其中西麗執法隊對部分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隨意在人行通道堆放單車的行為進行調查取證,

擬對ofo和小鳴單車兩家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進行處罰,其中ofo已派員到執法隊接受調查處理。按相關法規規定,佔用道路堆放物品將按每平方米處以1000元罰款,據統計,此次整治行動共扶正1 .7萬餘輛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擬立案調查13宗亂停放行為。

智慧監控自行車投放分佈

市城管局介紹,將利用數字城管平臺加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放管理。此外,深圳還將收集企業本地投放車輛電子身份標籤及投放分佈、車輛運行等資料資訊,接入運營服務平臺資料,根據數位城管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案件量及投放分佈圖的對比分析,智慧監控自行車投放分佈的合理性,對一些市民反映強烈的區域,減少自行車投放量,實現區域投放的動態平衡。

據悉,無綠道的公園全面禁行自行車;禁止市民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將自行車停滯在公園園區內。禁止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在市政公園園區及其入口500米內投放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市民自行停放在公園內和入口處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通知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及時清理。目前已在直屬14個公園劃定40個停車點,下一步將組織全市的市政公園逐步劃定相應的停車點。

整治要點

A 暫停新增投放

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範管理整治階段,配合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做好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城市公共空間新增投放車輛管理工作。對新增投放車輛的企業,由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進行約談並責令整改。

B 加強資料共用

配合市交通運輸委收集企業本地註冊使用者、投放車輛電子身份標籤及投放分佈、車輛運行等資料資訊,並將運營服務平臺資料接入政府監管平臺;同時將相關資料資訊與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共用。

C 加強企業信用管理

配合市交通運輸委建立企業信用管理機制,將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服務品質問題、投訴及處理情況等,納入企業信用檔案,同時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與企業車輛投放及相應政策支援掛鉤。對於被責令整改累計達到三次的企業,經聯席會議審定後,對企業既有投放車輛規模實行減量。

D 規範騎行停放管理

嚴格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在城市道路及其兩側、人行天橋、人行隧道、公共綠地、綠道、城中村和其他公共場所等區域停放管理。將違規停放車輛問題納入市容巡查範圍,通過數字城管和智慧交通平臺對出現的問題及時立案處理。

E 完善自行車停放區設置

此外,深圳還將收集企業本地投放車輛電子身份標籤及投放分佈、車輛運行等資料資訊,接入運營服務平臺資料,根據數位城管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案件量及投放分佈圖的對比分析,智慧監控自行車投放分佈的合理性,對一些市民反映強烈的區域,減少自行車投放量,實現區域投放的動態平衡。

據悉,無綠道的公園全面禁行自行車;禁止市民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將自行車停滯在公園園區內。禁止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在市政公園園區及其入口500米內投放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市民自行停放在公園內和入口處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通知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及時清理。目前已在直屬14個公園劃定40個停車點,下一步將組織全市的市政公園逐步劃定相應的停車點。

整治要點

A 暫停新增投放

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範管理整治階段,配合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做好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城市公共空間新增投放車輛管理工作。對新增投放車輛的企業,由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進行約談並責令整改。

B 加強資料共用

配合市交通運輸委收集企業本地註冊使用者、投放車輛電子身份標籤及投放分佈、車輛運行等資料資訊,並將運營服務平臺資料接入政府監管平臺;同時將相關資料資訊與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共用。

C 加強企業信用管理

配合市交通運輸委建立企業信用管理機制,將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服務品質問題、投訴及處理情況等,納入企業信用檔案,同時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與企業車輛投放及相應政策支援掛鉤。對於被責令整改累計達到三次的企業,經聯席會議審定後,對企業既有投放車輛規模實行減量。

D 規範騎行停放管理

嚴格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在城市道路及其兩側、人行天橋、人行隧道、公共綠地、綠道、城中村和其他公共場所等區域停放管理。將違規停放車輛問題納入市容巡查範圍,通過數字城管和智慧交通平臺對出現的問題及時立案處理。

E 完善自行車停放區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