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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就是你喜歡的那個人,永遠珍惜你!

陪在身邊才是擁有,愛到習慣才會長久 。我或許一點都不聰明,會把18+6算成22。我也不漂亮,可你看到我最狼狽的樣子,你也會不嫌我丟人。

我一個眼神,他就懂我。我掉一滴眼淚,他就心疼我。

我無理取鬧,他容忍我。我愛撒嬌愛粘人,他不嫌棄我。

從那之後我才知道,原來喜歡和愛也不是那麼一樣 。喜歡沒有必要終老,喜歡是要擁有你,更要有我自己,而愛想要把你愛進骨子裡。

幸福就是你喜歡粘著的那個人 永遠都不嫌你煩

“請你告訴我怎麼做一個不粘人的物件”

“不愛他”

在愛情裡,粘人看似很煩,其實是很幸福的。

我記得爸爸和我說過,所有人不愛他都行,只要我媽不嫌他。如果她一嫌我爸,那麼什麼都抵消了。

幸福大概就是這樣吧,你喜歡黏著的那個人,永遠都不會嫌你煩。

沫沫和她男朋友在一起的這些年,總被吐槽成一隻“無尾熊”。對方挪去哪裡,她就跟到哪裡。當年他們剛開始談戀愛時,本是與我們一起聚餐,

男友一通電話說要和哥們聚會,她就放下手中愛吃的酸菜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消失在我們眼前。

下一秒就出現在男友的視線裡,一見到對方就來一個熊抱。哥們還曾經因此嘲笑她男友,但他卻不在意。他還霸氣側漏地告訴大夥:“這是我養的小妖精,特別粘人那種而已。”如此瑪麗蘇的情節,讓我不得不懷疑自己是不是出現在偶像劇裡了。

愛你的人,會愛你所有的樣子。

我希望在我們都老去的某一天,你回憶起往事時,會想起我們剛在一起時我那粘人的模樣。每天吵著都要和你視頻,每晚都要和你說晚安,恨不得把你的時間全部佔用的可愛又折磨你的樣子。

我想在未來的某一天,當我們都老了,倚靠著彼此回首過去時。

你頭髮花白還是摸著我的腦袋說:“這麼多年都愛黏著我,我走了可怎麼辦?”

謝謝你不嫌棄我的所有壞習慣,謝謝你一直陪在我身邊。此生你若不嫌棄,我必百年如一。若有幸嫁給你,定不負你此生溫情。

幸福就是你喜歡粘著的那個人 永遠都不嫌你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