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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開始,上海迪士尼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入園!(嬰兒罐裝除外)

今天起,上海迪士尼樂園調整了《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

規定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和酒精飲料入園,非酒精飲料容量不得超過600毫升。此前,迪士尼樂園允許未拆封的食品入園。

據悉,樂園關於外帶食品與飲料的規定與中國大陸的大部分主題樂園以及迪士尼在亞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在評估樂園的各項標準,

以滿足運營需求的基礎上,《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從今天起進行了調整。

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進行如下調整:1.不得攜帶以下物品入園:食品;酒精飲料;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2.在園內,不得從事銷售和交換物品或服務,或出於銷售或交換目的展示任何物品或服務,

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形式的導覽服務。

《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中不得攜帶的物品

不得攜帶以下物品入園:

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和武器和模擬武器及玩具槍(包括玩具爆破器和水槍等)。

食品;酒精飲料;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建議遊客在入園前享用完攜帶的上述食品及非酒精飲料。

罐裝或玻璃容器(小型嬰兒罐裝食品除外)。

尺寸超過56釐米X36釐米X23釐米的箱包。

在高峰期等必要情況下,其他有輪行李也可能無法入園。

手推車及帶輪子的運送工具 - 手推輪椅和不少於三個車輪且時速不超過16公里的殘疾人電動輔助行動設備和尺寸不超過 92釐米 X 132釐米的童車除外。

帶滑輪的玩樂裝備, 如旱冰鞋及帶滑輪的鞋子和滑板和踏板車。

大型專業攝影和攝像器材和工具;大型三腳架和折疊椅及凳子。

動物(導盲犬除外)。

導盲犬須時刻栓有繫繩並在主人的看管下。部分遊樂專案也可能不允許導盲犬進入。

相關法律禁止的物品及其他具有危險性或破壞性的物品。

你是否支持此項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