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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檢察院“5個嚴格”全面督查基層院財物統管工作

為適應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需要,大力推進省以下檢察院財物統管工作,

近日,巴中市檢察院組織計財幹警按照“5個嚴格”要求,對轄區內5個基層院的財物統管工作進行全面督查。

一是嚴格督查往來款項

對5個基層院與市檢察院的往來款項進行逐筆核對和清理,有差異的金額翻閱原始憑證,最長年限追溯到1998年。經過核對和清理,4個基層院與市院餘額一致,一個基層院要繼續追溯到1998年以前年度。

二是嚴格督查資產清理

要求5個基層院組織力量對所有資產進行全面清理、登記,

理順產權關係,為下一步資產移交奠定基礎,此項工作要求基層院在2017年7月底前完成。經過督查,5個基層院均已成立資產清查小組,全面啟動資產清查工作。

三是嚴格督查債務清理化解

要求基層院全面清理債務,爭取在統管前完成債務化解工作,以“零債務”應對省以下檢察院財物統管。經過督查,4個基層院已全面完成債務化解,

1個基層院將在統管前完成債務化解。

四是嚴格督查經費預算及保障

重點檢查了各基層院近三年來的支出資料,為財政制定經費保障和預算管理方案提供依據。經過督查,5個基層院已全面理順前三年決算支出資料,規範了專案預算。

五是嚴格督查“三公”經費使用

重點查看基層院是否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政策進行公務活動,是否規範開支公務經費,嚴禁違規操作。

經過督查,5個基層院“三公”經費管理規範,未發現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