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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政審需要提供什麼材料?形式和流程都需注意哪些?

每年公務員考試都要面臨政審環節。政審即公務員政治審查,在體檢合格之後進行。主要考察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一般來說党群系統單位的考生由組織部負責政審(黨群系統指各級黨委及社群工作部門,

包括紀委、組織部、政法委等),其他單位的考生由人社局負責。

一、政審的形式

政審有兩種方式,分別是面審和函審。

1、面審

招考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市縣人事局、組織部派專員到擬錄用人所在單位實地調查訪問,通過查看人事檔案、約談擬錄用人的部門領導、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瞭解情況,

最終形成政治審查報告;

2、函審

指的是招考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市縣人事局、組織部通過發公函的形式調取擬錄用人的檔案,通過檔案完成政治審查;

二、政審材料

政審準備材料(相片身份證影本不用贅述)

個人情況

1、從小學到大學及參加工作的簡歷(時間要具體)。

2、本人學習或工作期間所獲表彰情況。

3、個人的成長經歷及個人有哪些優點、特長等。

4、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的姓名、準確出生時間、工作單位或住址(所屬村、社區、街道名稱)、政治面貌,主要包括父母親、配偶、爺爺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

5、提供戶籍證明材料(戶口複製件)。

6、提供本人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應屆生由學校及當地派出所出具、歷屆生由戶口所在地的村、社區、街道及派出所出具)。

7、父母親、配偶、爺爺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所在單位、村、社區、街道出具現實表現證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審材料(非員警類只需開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

二是無犯罪記錄證明,這份材料要先到村委讓他們開一張證明,然後再到轄區派出所進行開具;

三是計劃生育證明,這份需要拿著戶口本(如果你是未婚,

戶口本屬於你的那一頁的婚姻狀況最好有標明未婚,這樣計生辦的工作人員才會比較爽快地給你蓋章,不然可能會讓你去補)到所在鎮計生辦蓋章,然後再到縣區的計生部門蓋一個章就行了。

三、政審的形式:

理論來說政審有三個環節,

一是個人檔案和資料審查,主要就是審查你上面提供的那些材料和你的個人檔案;

二是到戶籍所在地的村委居委瞭解情況,這個一般比較少去,都是到家裡瞭解情況比較多;

三是到考生原所在單位瞭解情況,這個因為我是以應屆生身份參加考試的,所以有沒有去原單位考察我也不是很清楚,聽其他朋友說是沒有。

四、政審也有考核:

1、考生填寫《考生情況登記表》

確定自己進入了考察,考生要向招考單位提交網上下載的《考生情況登記表》,表格中,需要如實填寫本人思想政治、學習、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況,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方面的內容,便於政審人員考察瞭解。

2、考察小組對考試進行組織考察

招考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地方有關政府的人事、組織部門,派兩人以上的一個考察小組,到考生所在單位(學校),召集同事(同學),領導(老師)等有關人員,以及考生本人,進行座談或個別面談的方式。通過與人交談,來瞭解考生各方面的現實情況,並聽取大家對考核物件的意見。

考核的物件是經考試、體檢合格的人員。

考核的內容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現、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和品德修養;

能:主要指從事本職工作所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應用能力;

勤:主要是事業心、工作態度和勤奮精神;

績:主要是工作實績,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品質、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考核的重點:被考核人的工作實績和與擬補充職位相關的實踐經驗。

考核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3、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五:政審流程

對應屆畢業生的考察,要聽取所在院校班系、畢業分配辦公室等意見,查看學生檔案,還會到考生家庭主要成員的單位或街道,瞭解他們的現實表現及歷史情況,通過查檔,瞭解社會關係是否清楚。

對社會其他人員的考察,要向考生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派出所、居(村)委會等瞭解情況,查閱考生檔案,並由其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個人表現的證明材料;

到派出所瞭解考生本人及家庭成員有無違法犯罪情況,瞭解清楚有無海外關係,由派出所出具證明意見。

審核考察結果和寫出考察報告

考察結束後,考核小組會根據考察情況,按照考核標準進行測評,並寫出考察報告,提出考察結果意見。最後由考核工作班子審核,再集體研究後確定考核結果,並由用人單位負責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決定是否錄用。

公務員招考的考察和政審期一般為60天,自公佈考察和政審物件名單之日起計算。

確定自己進入了考察,考生要向招考單位提交網上下載的《考生情況登記表》,表格中,需要如實填寫本人思想政治、學習、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況,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方面的內容,便於政審人員考察瞭解。

2、考察小組對考試進行組織考察

招考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地方有關政府的人事、組織部門,派兩人以上的一個考察小組,到考生所在單位(學校),召集同事(同學),領導(老師)等有關人員,以及考生本人,進行座談或個別面談的方式。通過與人交談,來瞭解考生各方面的現實情況,並聽取大家對考核物件的意見。

考核的物件是經考試、體檢合格的人員。

考核的內容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現、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和品德修養;

能:主要指從事本職工作所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應用能力;

勤:主要是事業心、工作態度和勤奮精神;

績:主要是工作實績,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品質、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考核的重點:被考核人的工作實績和與擬補充職位相關的實踐經驗。

考核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3、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五:政審流程

對應屆畢業生的考察,要聽取所在院校班系、畢業分配辦公室等意見,查看學生檔案,還會到考生家庭主要成員的單位或街道,瞭解他們的現實表現及歷史情況,通過查檔,瞭解社會關係是否清楚。

對社會其他人員的考察,要向考生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派出所、居(村)委會等瞭解情況,查閱考生檔案,並由其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個人表現的證明材料;

到派出所瞭解考生本人及家庭成員有無違法犯罪情況,瞭解清楚有無海外關係,由派出所出具證明意見。

審核考察結果和寫出考察報告

考察結束後,考核小組會根據考察情況,按照考核標準進行測評,並寫出考察報告,提出考察結果意見。最後由考核工作班子審核,再集體研究後確定考核結果,並由用人單位負責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決定是否錄用。

公務員招考的考察和政審期一般為60天,自公佈考察和政審物件名單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