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廣州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不得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午間飲酒

最近很多地方都出臺禁酒令,其中,今年九月起正式實施的《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的規定》被稱為“史上最嚴禁酒令”。

根據“貴州禁酒令”的相關規定,全省範圍內的公務活動,

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一律不得飲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任何酒類,包括私人自帶的酒類;一律禁止公款贈送任何酒類;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午間,一律不准飲酒等。

據介紹,早在2014年4月,市紀委印發實施了《廣州市領導幹部加強作風建設和廉潔自律“十個嚴禁”》,

第一條就明確規定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費,其中就有規定“公務宴請接待不准上高檔菜肴和高檔酒”。這是目前,廣州對公務活動中涉及飲酒行為的規範條款。

廣州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預防腐敗局)局長馮慧光表示,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深入整治酒桌上的奢靡之風和享樂主義,以良好的黨風政風帶動社會風氣進一步好轉,

近期,市党廉辦根據有關規定並借鑒國內其他地方經驗,針對廣州實際制定了《廣州市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實施禁酒控酒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馮慧光透露,《通知》提出一般公務活動全面禁酒的“三個嚴禁”:

提出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不得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午間飲用酒水,不得過量飲酒、酗酒滋事等非公務活動從嚴控酒的要求;對重大外事活動、招商引資、統一戰線等特殊公務活動場合,

提出嚴格購酒、用酒審批管理的具體要求。

同時,對於重大外事、商務等特殊公務活動確實需要使用酒水的嚴格審批控制。

據瞭解,目前該《通知》已經報請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將于近日印發實施。

文:廣州參考·廣州日報記者 湯南 通訊員 穗紀宣廣州參考·廣州日報編輯 吳一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