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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第一美女影后蝴蝶: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

在上世紀三十年代,她是被稱為民國第一美女的“電影皇后”,她的演技和美貌深得人心,她是老上海的一個奇跡,她就是蝴蝶, 彼時,她幻想著可以像蝴蝶一樣自由而美麗的飛翔,

卻不知迎接她的,生活並非如她想像般絢麗多彩。

蝴蝶

作家張恨水曾這樣評價她:“蝴蝶落落大方,一洗女兒之態,性格深沉、機警、爽利兼而有之,如與《紅樓夢》中人相比擬,十分之五六若寶釵,十分之二三若襲人,十分之一二若晴雯。”從此評價就可以看出,

除了美貌外,蝴蝶還有寶釵與襲人的高情商,深諳為人處世的道理,但她並非圓滑世故,性格中還有一份晴雯的真誠與直率。身處演藝圈,她是個緋聞不斷的焦點人物,哪一段緋聞都讓她站在上海灘的風口浪尖:她和初戀情人林雪懷之間的“蝶雪解約案”、她和潘有聲馬拉松似的愛情長跑、“九·一八”之夜她的“紅顏禍國”跳舞事件緋聞、她被迫與人同居三年的緋聞……每一段緋聞都被媒體渲染的有聲有色,
她一生承受的輿論壓力並不小於阮玲玉,然而她卻以堅韌的姿態,在風雨飄搖中安然無恙。

蝴蝶

在拍攝電影《秋扇怨》時,胡碟因戲劇性的再次偶遇林雪懷,從而對他另眼相看,兩人在拍片過程漸漸熟悉,且互生愛慕,涉世未深的蝴蝶覺得林雪懷便是上天命中的有緣人。

待到電影殺青,兩人已經出雙入對,儼然一對形影不離、如膠似漆的戀人了。蝴蝶像所有初戀中的女孩子一樣,全心全意投入到這場轟轟烈烈的感情中,兩人於1927年舉行了隆重的訂婚儀式。對於蝴蝶來說能擁有純真的感情,能與心愛的男子在一起生活就是幸福和滿足的,然而隨著她的名氣越來越大,天性自卑的林雪懷慢慢有了一絲恐懼不安和猜疑,
這種情緒愈演愈烈,在沒完沒了的糾纏和不信任中,終於蝴蝶的心也開始動搖了。

林雪懷和蝴蝶

蝴蝶漸成巨星,隨之而來的是小報記者的漫天緋聞,林雪懷卻還是個小角色,心胸狹隘的他信以為真,慢慢的變得無賴且肆無忌憚,

在察覺到蝴蝶態度轉變之時,為了挽回所謂的男子尊嚴,他先一步給蝴蝶寫了一封休書,其中列舉了蝴蝶那些莫須有的風流韻事,斥責她“行止不檢,聲名狼藉”,當蝴蝶看到這封措辭惡毒的休書時,心徹底冷了。她是敢愛敢恨的女子,愛就全心全意去愛,不愛就決絕的全身而退,她一紙訴狀把這個惡意誹謗的男人告上法庭,1931年,蝴蝶和林雪懷開始了長達一年之久的離婚官司,其間蝴蝶不得不八次出庭,身心俱疲。同時,從法庭到小報,口水滿天飛,這場官司打得全城皆知,一度成為街頭巷尾的談資。但是她並沒有退縮,真正應了那句: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無非是為了還自己一個清白,給自己一個公道。

1931年對蝴蝶來說是一個多事之秋,“蝶雪解約案”才塵埃落定,她又陷入“九·一八”之夜“紅顏禍國”跳舞事件,致使輿論四起,辛亥革命元老馬君武居然刊登出了打油詩:“趙四風流朱五狂,翩翩蝴蝶最當行。溫柔鄉是英雄塚,哪管東師入瀋陽------”這首詩讓蝴蝶成為紅顏禍水,儘管蝴蝶在報上闢謠,不少人仍將信將疑,這件事成為伴隨蝴蝶一生的陰影,她終生耿耿於懷,後來在她晚年的回憶錄中,還發出感歎:“該結束這段莫須有的公案了吧?”。但是在當時,她並沒有深陷其中不可自拔,而是坦然的面對:該辯解的辯解了,信不信是你們的事,我如何活是我的事。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處在感情低谷的蝴蝶認識了洋行職員潘有聲,但她從來不單獨和這個男人在一起,他們的愛情之路走得從容緩慢,潘有聲拿出了足夠的耐心等待,經過漫長的考驗之後,她發覺這個男人是可以託付終身的,兩個人從相識相知相戀到走進婚姻,用了六年的時間。1935年,他們這段愛情馬拉松長跑終於有了結果,攜手走進婚姻殿堂,蝴蝶迎來了人生的暖春。

蝴蝶和潘有聲結婚照

關於“戴笠霸佔影星蝴蝶”的說法流傳極廣,大致是說蝴蝶1942年自香港返回大陸時途中行李被劫,戴笠借著為蝴蝶找行李的機會,討好並霸佔了蝴蝶,還利用手中權利將潘有聲支離重慶,幽禁了蝴蝶。蝴蝶進入一生中最尷尬的境地,和丈夫潘有聲的感情還在,她還愛著他,但迫于戴笠的脅迫,他們連見面的機會都沒有了。她被戴笠軟禁了三年,做了三年的情婦,直到戴笠因飛機爆炸而死,她才回到了丈夫潘有聲的身邊。但是也有文章舉出確切證據說此說為偽歷史,在此先不論這段歷史的真偽,單看晚年蝴蝶對此的評價:“關於(在重慶)這一段生活,也有很多傳言,而且以訛傳訛,成了有確鑿之據的事實,現我已年近八十,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齡也算得上高夀了,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實是很短暫的,對於個人生活瑣事,雖有訛傳,也不必過於計較,緊要的是在民族大義的問題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她是個聰慧的女子,深知難得糊塗,她一生謎團無數,但她大多緘口不言,讓歷史回歸歷史,安安穩穩。

正如她說的:“我並不大在乎,如果我對每個傳言都那麼認真,我也就無法生存下去了”,一路走來,她從不為他人而活,也從不為流言而傷害自己,比起阮玲玉,蝴蝶承受的更多,不僅有感情上的蜚短流長,還有對其名節的詆毀,甚至人品氣節的千夫所指,但是她始終淡然的面對。正如網友評價,她不是烈女,不是妓☆禁☆女;不是神,不是鬼,她只是個女人,她沒有義務活出別人眼中的樣子,不需要向誰證明她的名節、人品,她只要做她自己就好。

其間蝴蝶不得不八次出庭,身心俱疲。同時,從法庭到小報,口水滿天飛,這場官司打得全城皆知,一度成為街頭巷尾的談資。但是她並沒有退縮,真正應了那句: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無非是為了還自己一個清白,給自己一個公道。

1931年對蝴蝶來說是一個多事之秋,“蝶雪解約案”才塵埃落定,她又陷入“九·一八”之夜“紅顏禍國”跳舞事件,致使輿論四起,辛亥革命元老馬君武居然刊登出了打油詩:“趙四風流朱五狂,翩翩蝴蝶最當行。溫柔鄉是英雄塚,哪管東師入瀋陽------”這首詩讓蝴蝶成為紅顏禍水,儘管蝴蝶在報上闢謠,不少人仍將信將疑,這件事成為伴隨蝴蝶一生的陰影,她終生耿耿於懷,後來在她晚年的回憶錄中,還發出感歎:“該結束這段莫須有的公案了吧?”。但是在當時,她並沒有深陷其中不可自拔,而是坦然的面對:該辯解的辯解了,信不信是你們的事,我如何活是我的事。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處在感情低谷的蝴蝶認識了洋行職員潘有聲,但她從來不單獨和這個男人在一起,他們的愛情之路走得從容緩慢,潘有聲拿出了足夠的耐心等待,經過漫長的考驗之後,她發覺這個男人是可以託付終身的,兩個人從相識相知相戀到走進婚姻,用了六年的時間。1935年,他們這段愛情馬拉松長跑終於有了結果,攜手走進婚姻殿堂,蝴蝶迎來了人生的暖春。

蝴蝶和潘有聲結婚照

關於“戴笠霸佔影星蝴蝶”的說法流傳極廣,大致是說蝴蝶1942年自香港返回大陸時途中行李被劫,戴笠借著為蝴蝶找行李的機會,討好並霸佔了蝴蝶,還利用手中權利將潘有聲支離重慶,幽禁了蝴蝶。蝴蝶進入一生中最尷尬的境地,和丈夫潘有聲的感情還在,她還愛著他,但迫于戴笠的脅迫,他們連見面的機會都沒有了。她被戴笠軟禁了三年,做了三年的情婦,直到戴笠因飛機爆炸而死,她才回到了丈夫潘有聲的身邊。但是也有文章舉出確切證據說此說為偽歷史,在此先不論這段歷史的真偽,單看晚年蝴蝶對此的評價:“關於(在重慶)這一段生活,也有很多傳言,而且以訛傳訛,成了有確鑿之據的事實,現我已年近八十,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齡也算得上高夀了,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實是很短暫的,對於個人生活瑣事,雖有訛傳,也不必過於計較,緊要的是在民族大義的問題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她是個聰慧的女子,深知難得糊塗,她一生謎團無數,但她大多緘口不言,讓歷史回歸歷史,安安穩穩。

正如她說的:“我並不大在乎,如果我對每個傳言都那麼認真,我也就無法生存下去了”,一路走來,她從不為他人而活,也從不為流言而傷害自己,比起阮玲玉,蝴蝶承受的更多,不僅有感情上的蜚短流長,還有對其名節的詆毀,甚至人品氣節的千夫所指,但是她始終淡然的面對。正如網友評價,她不是烈女,不是妓☆禁☆女;不是神,不是鬼,她只是個女人,她沒有義務活出別人眼中的樣子,不需要向誰證明她的名節、人品,她只要做她自己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