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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西這些統統免費!政府給老年人“發紅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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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又給老年人發“紅包”了!

趕緊告訴爸爸媽媽!

日前

江西省出臺了

《關於做好我省老年人權益保障和照顧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

在社會保障、醫療衛生、公共交通、居家養老等多個領域,

為江西老年人朋友定制了多條優惠政策

80周歲以上老年人可享高齡津貼

《實施意見》提出,建立健全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

其中,對具有江西省戶籍的低保家庭、特困人員中年滿80周歲的高齡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發放養老服務補貼。

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制度,確保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應保盡保、應養盡養、應救盡救。

實施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制度時,對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優先分配適於其居住的樓層;農村危舊房屋改造時,對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優先安排改造。

完善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並根據經濟發展情況,適時提高高齡津貼標準。

加大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力度,落實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辦法。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特別扶助等計劃生育獎勵和扶助政策,

並建立扶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為70周歲以上老年人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完善政府支持、社會捐助、個人自費投保相結合的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為全省60周歲以上城鄉特困老年人、重點優撫物件老年人和除上述物件之外的70周歲以上老年人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鼓勵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類行業、專業服務機構和其他組織及個人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醫療護理、文化娛樂、法律諮詢、緊急救援、臨終關懷等優先、便利、優惠服務。城鄉社區中政府出資建設的為老服務各類設施,免費或者優惠向老年人開放。鼓勵和支援社會組織、相關機構為失能、失智和高齡老年人提供臨時、短期托養照顧服務。

老年人可自願隨子女遷移戶口,依法依規享受遷入地基本公共服務。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辦理居民身份證等證件提供上門人像採集、送證等便利服務。

65周歲以上老年人進景區景點免門票

全面落實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城市公共汽車、地鐵和輕軌,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將老年人免費乘車的範圍擴大到城鄉公共汽車。全面落實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門票進入景區景點。

農村老年人不承擔興辦公益事業的籌勞義務。

貧困老年人因追索贍養費、扶養費、養老金、退休金、撫恤金、醫療費、勞動報酬、人身傷害事故賠償金等提起訴訟,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司法救助,依法依規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

開闢老年人法律援助“綠色通道”。鼓勵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為經濟困難老年人提供免費或者優惠服務,免費為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辦理遺囑公證,對70周歲以上以及行動不便、患病殘疾的老年人實行電話和網上預約、上門服務。

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體檢

免費為65周歲以上老年人建立電子健康檔案,每年免費提供健康體檢、評估、隨訪和中醫藥服務等健康管理服務,其中健康隨訪次數達到每年6次,並動態調整完善服務專案內容。

(網路圖)

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老年人簽約家庭醫生、家庭病床等服務協定,為老年人提供綜合的、連續的健康管理服務。

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特困供養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家庭老年人以及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全額補貼。

全面取消養老院內設診所的設置審批,實行備案制。支援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為老年人提供醫養結合服務。

獨生子女每年10天帶薪護理患病父母

鼓勵相關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訓機構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親屬開設一定學時的老年人護理、保健課程或者開展專項技能培訓。

鼓勵城鄉勞動者從事老年人照料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參加養老護理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從業人員按規定給予相關補貼,在養老機構和社區開發公益性崗位。支援高等院校、職業院校開設養老服務專業和課程,大力培養養老服務專業人才。

獨生子女的60周歲以上父母患病在住院治療期間,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照料時間,護理照料期間工資福利等基本待遇不變。

老年人願意為社會創造財富的,聘用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為其創造條件,並簽訂勞務協議,保障其合法權益。老年人因工傷亡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參照工傷保險賠償標準對其承擔人身傷害賠償責任。

支持興辦老年開放大學(學校)

推動具有相關學科的院校開發老年教育課程,為社區、老年教育機構及養老院等提供教學資源及教育服務。鼓勵高等院校向老年人開放網路課程和註冊旁聽課程,供老年人免費學習。

支持興辦老年開放大學(學校),完善老年人社區學習網路。鼓勵社會教育機構為老年人開展學習活動提供便利和優惠服務。改善現有老年大學(學校)辦學條件,建設一批在本區域發揮示範作用的鄉鎮(街道)和城鄉社區老年人學習場所。探索“養、醫、體、文”等場所與老年人學習場所的結合。

鼓勵和支持為鄉鎮(街道)、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為老服務機構和組織因地制宜配備適合老年人的文體器材,利用現有公共設施開闢建設老年人文化娛樂、體育健身場地設施。

加快數位圖書館建設,拓展面向老年人的數位資源服務,引導有條件的公共圖書館開設老年閱覽區域,提供大字閱讀設備、觸屏讀報系統等。

公共文化場所為老年人文藝團體開展活動免費或者低收費提供場地;公共體育場館為老年人免費或者低收費提供活動場地。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將老年人免費乘車的範圍擴大到城鄉公共汽車。全面落實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門票進入景區景點。

農村老年人不承擔興辦公益事業的籌勞義務。

貧困老年人因追索贍養費、扶養費、養老金、退休金、撫恤金、醫療費、勞動報酬、人身傷害事故賠償金等提起訴訟,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司法救助,依法依規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

開闢老年人法律援助“綠色通道”。鼓勵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為經濟困難老年人提供免費或者優惠服務,免費為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辦理遺囑公證,對70周歲以上以及行動不便、患病殘疾的老年人實行電話和網上預約、上門服務。

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體檢

免費為65周歲以上老年人建立電子健康檔案,每年免費提供健康體檢、評估、隨訪和中醫藥服務等健康管理服務,其中健康隨訪次數達到每年6次,並動態調整完善服務專案內容。

(網路圖)

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老年人簽約家庭醫生、家庭病床等服務協定,為老年人提供綜合的、連續的健康管理服務。

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特困供養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家庭老年人以及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全額補貼。

全面取消養老院內設診所的設置審批,實行備案制。支援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為老年人提供醫養結合服務。

獨生子女每年10天帶薪護理患病父母

鼓勵相關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訓機構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親屬開設一定學時的老年人護理、保健課程或者開展專項技能培訓。

鼓勵城鄉勞動者從事老年人照料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參加養老護理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從業人員按規定給予相關補貼,在養老機構和社區開發公益性崗位。支援高等院校、職業院校開設養老服務專業和課程,大力培養養老服務專業人才。

獨生子女的60周歲以上父母患病在住院治療期間,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照料時間,護理照料期間工資福利等基本待遇不變。

老年人願意為社會創造財富的,聘用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為其創造條件,並簽訂勞務協議,保障其合法權益。老年人因工傷亡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參照工傷保險賠償標準對其承擔人身傷害賠償責任。

支持興辦老年開放大學(學校)

推動具有相關學科的院校開發老年教育課程,為社區、老年教育機構及養老院等提供教學資源及教育服務。鼓勵高等院校向老年人開放網路課程和註冊旁聽課程,供老年人免費學習。

支持興辦老年開放大學(學校),完善老年人社區學習網路。鼓勵社會教育機構為老年人開展學習活動提供便利和優惠服務。改善現有老年大學(學校)辦學條件,建設一批在本區域發揮示範作用的鄉鎮(街道)和城鄉社區老年人學習場所。探索“養、醫、體、文”等場所與老年人學習場所的結合。

鼓勵和支持為鄉鎮(街道)、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為老服務機構和組織因地制宜配備適合老年人的文體器材,利用現有公共設施開闢建設老年人文化娛樂、體育健身場地設施。

加快數位圖書館建設,拓展面向老年人的數位資源服務,引導有條件的公共圖書館開設老年閱覽區域,提供大字閱讀設備、觸屏讀報系統等。

公共文化場所為老年人文藝團體開展活動免費或者低收費提供場地;公共體育場館為老年人免費或者低收費提供活動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