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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財APP出故障,福建男子獲利1125萬:“橫財”還是“橫禍”

一年之前,福建生意人葉榅飛,突然之間“天降橫財”,

“多點了”幾下手機,8天時間“賺”了1125萬。

但誰知道,一年之後,因為這“多點了”幾下手機,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1年!“橫財”變“橫禍”。

離奇盜竊案

近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判決了一樁奇怪的“盜竊案”。

當事人葉榅飛今年29歲,是一位生意人,曾經開過健身會所,也經營過單身公寓。之前事業也算不錯,曾經全款在上海買了一套房子。

2016年6月,他用銀行卡向一款名為“壹錢包”花漾卡的互聯網金融產品轉入資金,

發現錢被原路退回,而app卻顯示資金增加了。此後的8天,他重複操作了350餘次,app中“多出”了1125萬元,這些錢部分被他用於消費、還債,其中800多萬被用於這款產品上的理財。

在事發之後,進行理財的800多萬已經直接退還,合計890萬。葉榅飛的妻子另行籌錢還款29.6萬,缺口還有206萬左右。

法院一審認定葉榅飛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50萬元。葉榅飛未償還的近206萬元,也需退賠。

一審判決之後,葉榅飛不服,據說正準備提起上訴。葉榅飛說的也有一定道理,欠錢還了就好了,真的要被判刑?頂多算是不當得利,

而不是盜竊。

但他顯然是一個不懂法的生意人:“不告而取”涉及犯罪問題,不是單純的借貸關係。

真的是“天降橫財”?

好吧,這個事情經過很多人可能都清楚,因為這是這幾天網路上最熱門的事件之一。

網友評論

2015年6月16日,葉榅飛下載了理財軟體“壹錢包”,

並註冊啟動。當年9月10日,葉榅飛用妻子黃麗麗的證件和手機號碼,以黃麗麗的名義,辦理平安銀行“花漾卡”,並與“壹錢包”帳戶關聯,用於後者的轉帳和消費。

2016年6月4日晚,葉榅飛通過名下一張借記卡,向“壹錢包”進行轉帳充值時發現,資金轉入不久便被退回轉出卡,但“壹錢包”關聯的花漾卡帳戶餘額卻相應增加。葉榅飛又試了幾次,都出現了同樣的狀況。

轉一次錢,就可以套出一筆同樣金額的錢,

這個“發現”讓葉榅飛有些興奮。此後一連8天,他沉溺在這種轉帳-退回-餘額增加的過程中。葉榅飛沒有計算過轉帳次數,警方事後的調查,將這一數字固定為350次以上。

極度頻繁、連續的交易,讓“壹錢包”運營方平安付公司有所察覺。平安付公司事後的報案材料顯示,6月12日,平安付公司發現黃麗麗帳戶異常後,曾與黃麗麗電話溝通,確認所有操作由葉榅飛完成。在雙方未能達成還款方式後,平安付公司報警,葉榅飛於2016年7月被刑事拘留,當年9月1日被逮捕。

閩商觀察

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

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如果壹錢包沒有出現漏洞,葉榅飛就沒有可能從裡面“竊取”1000多萬錢。要知道,貪婪是人的本能,人的欲望是無止境的,在極大的誘惑下,人性會顯得蒼白無力。因此,壹錢包平臺本身也存在過失,或者說失誤。

柳下惠坐懷不亂,只是一個典故,即使有真人,幾千年來也只有那麼一個,這是具備聖人潛質的獨一無二之人。對於普通人來說,不具備這樣的定力。壹錢包將自己存在的管理,或者是技術漏洞導致的後果,全部責任都傾瀉在葉榅飛身上,也是不妥當的。

當然,葉榅飛的舉措就更令人遺憾。人性是經不起考驗,但明顯的違法犯罪行為,還去操作,必須要受到法律的懲處。利用系統存在的漏洞,秘密獲取屬於他人財物,顯然有明知故犯之失,受到法律的懲罰也是必須的。不懂得基本法律關係,顯然也是一個“坑”。

畢竟之前葉榅飛從來沒有過犯罪先例,而且不是利用自己的技術強行破解,還是情有可原之處。而關於量刑問題,應該交給法律去裁決。

陳毅元帥曾經有一首詩廣為流傳,叫《手莫伸》: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與人民在監督,萬目睽睽難逃脫。這首詩以平實自然、深入淺出的語言,深刻總結古往今來歷史經驗與教訓,陳毅元帥可能更多的是警告為人民服務的公僕們,要潔身自好。但這首詩何止只對為官者有警告作用?這是一個普遍真理,它告訴人們:該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算了。

不但為官者要戒惕,我們普通人也要以此為鑒。

本文由閩商雜誌-閩商觀察原創

文:林仙平

轉載請聯繫授權

未經許可禁止轉載、摘編、複製及鏡像等使用

6月12日,平安付公司發現黃麗麗帳戶異常後,曾與黃麗麗電話溝通,確認所有操作由葉榅飛完成。在雙方未能達成還款方式後,平安付公司報警,葉榅飛於2016年7月被刑事拘留,當年9月1日被逮捕。

閩商觀察

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

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如果壹錢包沒有出現漏洞,葉榅飛就沒有可能從裡面“竊取”1000多萬錢。要知道,貪婪是人的本能,人的欲望是無止境的,在極大的誘惑下,人性會顯得蒼白無力。因此,壹錢包平臺本身也存在過失,或者說失誤。

柳下惠坐懷不亂,只是一個典故,即使有真人,幾千年來也只有那麼一個,這是具備聖人潛質的獨一無二之人。對於普通人來說,不具備這樣的定力。壹錢包將自己存在的管理,或者是技術漏洞導致的後果,全部責任都傾瀉在葉榅飛身上,也是不妥當的。

當然,葉榅飛的舉措就更令人遺憾。人性是經不起考驗,但明顯的違法犯罪行為,還去操作,必須要受到法律的懲處。利用系統存在的漏洞,秘密獲取屬於他人財物,顯然有明知故犯之失,受到法律的懲罰也是必須的。不懂得基本法律關係,顯然也是一個“坑”。

畢竟之前葉榅飛從來沒有過犯罪先例,而且不是利用自己的技術強行破解,還是情有可原之處。而關於量刑問題,應該交給法律去裁決。

陳毅元帥曾經有一首詩廣為流傳,叫《手莫伸》: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與人民在監督,萬目睽睽難逃脫。這首詩以平實自然、深入淺出的語言,深刻總結古往今來歷史經驗與教訓,陳毅元帥可能更多的是警告為人民服務的公僕們,要潔身自好。但這首詩何止只對為官者有警告作用?這是一個普遍真理,它告訴人們:該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算了。

不但為官者要戒惕,我們普通人也要以此為鑒。

本文由閩商雜誌-閩商觀察原創

文:林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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