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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縣人民法院 康保縣人民檢察院 康保縣公安局 關於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按照全縣打黑除惡專項行動的統一部署,為進一步敦促犯罪嫌疑人員投案自首,

主動爭取從寬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前,一切犯罪嫌疑人員自動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以自首論,依法從輕、減輕處罰。

二、犯罪嫌疑人員自首後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

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三、犯罪嫌疑人員的家屬、親友應當主動配合政法機關協助做好犯罪嫌疑人員法制宣傳教育和思想疏導工作,規勸、帶領犯罪嫌疑人員早日投案自首,爭取得到從寬處理。凡為犯罪嫌疑人員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虛假證明、包庇的依法嚴懲。

四、所有公民都有同各種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的義務。

對積極檢舉、提供犯罪嫌疑人員線索的,政法機關將按規定給予獎勵並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並為其保密。對協助政法機關抓獲人員的群眾,按規定給予獎勵。

在此,也嚴正警告犯罪嫌疑人員,對於一切犯罪活動,政法機關將依法堅決打擊,絕不會任其逍遙法外、危害社會。投案自首、交待罪行,爭取得到寬大處理,才是唯一的出路也是最明智、最正確的選擇。

不主動投案自首,甚至繼續犯罪的,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生效。

康保縣人民法院 康保縣人民檢察院

康保縣公安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