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朵玫瑰花,我好羡慕兒子幼稚園的“小女友”!
兒子今年5歲,還在幼稚園上大班,但那思想真是讓我這個當媽的望塵莫及。
自打上了大班,班裡轉來了一個可愛的小姑娘,於是乎,我的兒子就開始提升零花錢的額度。一天多要10塊錢,
我這個當媽的看著被別有多心酸了。
時間回到一周前,兒子哭的稀裡嘩啦的,跑到我的跟前說自己想每天有10塊錢。這家裡也不是出不起10塊錢,但也不能就這麼隨便給,於是我就問兒子。
兒子卻哭的越發厲害,
這下我懵逼了,合著兒子哭的稀裡嘩啦就是為了能夠給人家小姑娘送玫瑰花。這個事情說大不大,
但是也不能就這麼放縱了他。
我還是要敲打敲打,直接收回了他的“零花錢”,把他帶到了“小黑屋”裡,問他喜歡那個女孩什麼。
他笑著說,“長得漂亮、說話好聽”。
講真的,這個我年輕的時候,也因為這麼簡單的原因喜歡過人,但我清楚地知道這份喜歡遠遠達不到愛情,於是,我和兒子說“那你知不知道,有一天她也會變成你奶奶那樣”。
我婆婆今年高夀80,兒子一臉懵逼,“媽,你怎麼不早說,我還花了100塊錢買玫瑰花”!
我告訴兒子,喜歡一個人呢,可以因為她美,但美是不會永恆的,當你可以和她做朋友,朋友是永恆的。
兒子屁顛屁顛走了出去。
一場早早戀危機就這樣被我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