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卡早就交到女朋友手上,丈母娘還逼著我要彩禮10萬塊
我叫阿凱,今年25歲,工作已經快三年了,月工資在8000元左右。
女朋友莉莉是我在一個聯誼會上認識的,她乖巧懂事、善解人意,我第一次看到她就有了觸電般的感覺,對她展開了瘋狂的情感攻勢。
莉莉被我一顆真誠的心所打動,我們的戀愛是奔著結婚去的,所以我把我的工資卡交給她來保管。她也沒有拒絕,
隨著感情的升溫,我們開始了談婚論嫁,沒辦法父母著急抱孫子,天天在屁股後邊催。但是當我和丈母娘攤牌時,她卻板起了面孔,跟我要彩禮錢,而且是明碼標價,10萬塊!這是嫁閨女呢,還是賣閨女呢!我心平氣和地講道理,我的所有積蓄都在你閨女手裡,實在拿不出多餘的錢來。
丈母娘更是理直氣壯,說這錢本來也不是讓你出的,回家跟父母商量商量吧!我實在不忍心讓父母把血汗錢,都用在我的婚姻事上,婚姻本來是兩個人共同經營,用錢來衡量看起來多少有些畸形。
我和莉莉溝通過幾次,她不敢違背家長的意思,我只好回去想辦法。
這婚姻還有開始的必要嗎?丈母娘是在為自己閨女的幸福著想嗎?婚姻的主題究竟是愛情還是金錢?
我究竟該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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