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南京中山植物園多份標本被“順走”,疑山東一高校副教授所為

本文圖均為 荔枝新聞 圖

近日,有媒體報導,有大學教師在南京中山植物園有不同程度不同部位的缺失。

而“順”標本的老師交還的7個取樣袋則分別裝著這7種植物的標本碎片,但由於還未開始修復,交還的碎片是否完整尚且不知。目前,該館正請對方學校在協助調查。

徐說,被“順”走的標本中有的在該館是孤本,有的已有50多年歷史。據他觀察,標本損傷程度不一,當中有一兩份輕微損傷,修復後基本不妨礙後續研究者研究。也有的即便利用已追回的碎片修復,

也只能修復70%,“不可能完好如初”。

尚未訴諸法律,但對該行為“絕不放過”

事發之後,中山植物園一工作人員因為氣憤將該事件在網路曝光,消息一出,引起業內外人士的詫異:作為一名大學老師,為何做出此等行為?

據瞭解,儘管有些研究沒有標本不好開展,但尋求標本的途徑不止一個,如去往該標本的來源地尋找,或者通過正規管道對接標本館,

提出取樣申請,經標本館審核考慮後獲得取樣。

蔣姓主任告訴澎湃新聞,如果去標本產地尋找,可能要跑很多地方,花費資金時間精力,也不一定能找到。

而如果通過正規管道向標本館提出取樣申請,標本館也要根據標本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准。

“假如有很長時間歷史的或比較少見的肯定是不會批准的,近期采的或者樣本多的容易獲得的是可以取樣的,取樣的前提就是不損傷標本,

不妨礙後續研究者查閱研究。”徐姓副館長對澎湃新聞表示,按照這種考量標準,被“順”的7種植物的標本都不允許取樣。

但徐認為,對一個研究人員來說,無論標本多麼重要,都不能以破壞標本為前提。每一個標本館的標本都得來不易,要麼是自己長時間采的,要麼是歷史傳承下來的,還有的是跟國內外大學或研究機構交換得來的。而標本放在標本館是永久保存的,

是方便後續研究者研究的。

儘管中山植物園尚未將該行為訴諸法律,但“我們對不愛惜標本的行為是絕對不放過的,像這次肯定要追求過錯,通報其單位請處理的。” 徐表示,他們已初步得到對方高校的回應,對方稱將展開調查,並慎重處理。

江蘇法德永衡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文對澎湃新聞記者說,該植物園的標本屬於國有財產、公共資源,如丟失其所在的單位應該本著保護國有財產、打擊違反犯罪的立場請司法機關介入,

否則如造成重大損失則相關管理人員可能擔責。

但如果被“順”的標本碎片已基本追回,且該植物標本不是特別珍稀,可以重新培育製造,那麼是否能達到刑事立案標準也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