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法律規定:借債人做出這2個行為的,就得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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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還錢本就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但要問現在大家最擔心什麼,莫過於有人來借錢了,借了吧,怕收不回來,不借吧,人情又過不去。
1、恐嚇或報復債主
不管是有錢不還惡意賴帳還是實在經濟困難沒有能力還錢,當債權人上訴法院以後,借債人難免會被傳訊和資產盤查。這時候如果借債人因此懷恨在心,威脅恐嚇債主要求撤訴或者伺機惡意報復,都是犯法的。比如常見的跟蹤、砸車或者毆打等行為,根據《刑法》的相關條例,觸犯了故意傷害罪以及故意毀壞他人財產等罪名;故意傷害罪,
2、拒絕出庭,逃跑避債
有的借債人處於還不上債不願面對等各種原因拒絕出庭,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因此法律哥提醒大家,借貸需謹慎,還錢要有信用。還不上的時候可以與債權人商議,或者寧可以物抵債也不要以身試法!
如果你有還有法律相關的問題或者需要律師説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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