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紀委通報一批違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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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鷹潭市紀委通報近期查處的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別是:
1
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祝春明違規使用公車問題。
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祝春明在已領取單位車補的情況下,仍每週2至3次使用公車上下班。祝春明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8月4日,祝春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
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胡志開違規公款吃喝、違規使用公車問題。
2013年6月至2016年10月,胡志開先後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招待費3.19萬元;2014年初至2016年3月,
3
信江新區社會事業局局長劉來德違規超標準接待問題。
2015年1月至6月,信江新區社會事業局違規超標準接待支出2.7654萬元,以虛開發票的方式由劉來德簽字後報銷。劉來德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
4
余江縣衛計委辦公室副主任張永生違規用公務油卡給私家車加油等問題。
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時任余江縣中醫院副院長兼辦公室主任張永生先後4次違規使用公務油卡給他人私家車加油。2016年11月16日,張永生違規使用公車辦私事。2017年9月29日,張永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上繳。
5
余江縣中童鎮防保站副站長兼中童鎮衛生院黨支部書記童國生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童國生違規給該站員工發放津補貼6.413萬元。童國生還存在其它違紀問題。2017年9月28日,童國生受到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違紀款已上繳。